2015年江蘇南通濱海園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32名)(2)
四、筆試、資格復審、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筆試科目詳見《南通濱海園區(qū)事業(yè)單位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5年上半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詳見:http://www.jshrss.gov.cn/
xwzx/ztbd/2015sydwap/ksdg/201504/t20150403_185500.htm)及《南通市市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教學理論筆試大綱》(附件2)??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2.筆試時間:2015年5月16日9:00-11:30。筆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統(tǒng)一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南通濱海園區(qū)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
4.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在南通人事考試網、南通濱海園區(qū)網公告。
(二)資格復審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如有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筆試合格人員中依次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由南通濱海園區(qū)組織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領取《面試通知》。
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以及崗位需要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留學回國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
2.面試形式:采用結構化面試,由園區(qū)組織人事部門組織。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合計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五、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在南通人事考試網、南通濱海園區(qū)網公告。
體檢由園區(qū)組織人事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
考生主動放棄體檢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通人事考試網、南通濱海園區(qū)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送園區(qū)組織人事部門審批,并根據核發(fā)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應屆畢業(yè)生由招聘單位在2015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xù),其余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商處理。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四)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八、紀律監(jiān)督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fā)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