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蘇南通市海門市教育系統(tǒng)教師招聘公告(2)
三、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由海門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督指導。
(一)筆試
1.筆試方式和內容。采用書面閉卷考試方式,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及相關學科專業(yè)知識??荚嚥恢付ù缶V和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以百分制計算成績,50分為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和面試對象及面試的時間、地點于筆試結束后5日內在海門教育網公布。
(二)面試
1. 面試對象。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確定。
2.面試形式。01、02、06、07、15、16、17崗位面試形式分為技能測試和模擬上課兩部分,其他崗位的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
3.面試內容。
技能測試環(huán)節(jié):
01、02崗位:主要測試彈鋼琴、唱歌、跳舞、兒童畫、講故事;
07崗位:主要測試人物慢寫、水粉靜物默寫、書法;
06、16崗位:主要測試排球、籃球、足球、田徑;
17崗位:主要測試足球專項水平;
15崗位:主要測試聲樂、舞蹈、即興伴奏。
模擬上課環(huán)節(jié):為報考崗位相關教材范圍內的內容。
4.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應聘01、02、06、07、15、16、17崗位的面試成績按技能測試成績占40%、模擬上課成績占60%計算,其他崗位為模擬上課成績。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權重比例計算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1.參加體檢和考察對象的確定。從面試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招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試高分者),并在海門教育網公示。
2.體檢辦法。體檢由海門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按照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文件規(guī)定的體檢項目與標準執(zhí)行。幼兒園教師體檢還需執(zhí)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 15號)的有關規(guī)定。
3.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海門市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