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蘇州市太倉市事業(yè)單位招聘196人公告(2)
(三)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3月2日9︰30—3月4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過相近專業(yè)通道報名的,網上資格審核時間為:2016年 3月4日16︰0—3月5日16︰00。)
(四)繳費時間:2016年 3月2日9︰30—3月6日16︰00。
報名者按照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完成報名基本信息錄入、上傳照片和相關證件資料圖片或電子掃描件,待通過初審后,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方視為報名成功。
筆試費:100元/人(報名初審通過后交納);面試費:100元/人(面試前交納)?,F享受城鄉(xiāng)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先在網上繳費,于2016年3月9日—10日可憑民政部門發(fā)放的相關證明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科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五、相關事項
(一)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二)因本次招聘將統(tǒng)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本次招聘筆試設開考比例1:3,崗位開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報名、資格初審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由人社考試部門統(tǒng)一辦理退費手續(xù)。
(三)報名者須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身份證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四)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五)進入筆試、面試、體檢等各個招考環(huán)節(jié)的考生須按系統(tǒng)公告的通知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面試通知》、《體檢通知》等,逾期作放棄處理。
(六)歸國留學人員,除上傳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或檔案關系托管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外,另須上傳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上傳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xù),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xù)。
(七)在職人員和尚未辦理就業(yè)派遣手續(xù)往屆畢業(yè)生的戶籍以2016年3月2日戶籍所在地為準,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以生源戶籍所在地為準。
(八)凡報名者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或主管部門直接分管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