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考漳州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通知(黨群系統(tǒng))
2016年福建省考漳州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通知(黨群系統(tǒng))規(guī)定,需要進行資格復審的考試請及時與招考機關單位聯(lián)系,以免耽誤你的資格復審時間,具體需攜帶資料請看公告。
2016年福建省考漳州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通知(黨群系統(tǒng))
請漳州市黨群系統(tǒng)2016年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對象,及時與招錄機關即縣(市)委組織部、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市檢察院政治部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附后),并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審核的,視同放棄。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應做到:
1.填寫《漳州市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核表》(從漳州人事考試網(wǎng)WWW.ZZPTA.COM下載,用A4紙打印),審核表中內(nèi)容應真實完整,個人簡歷一欄要從高中一直填寫到至今。
2.攜帶材料:
(1)2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貼在審核表上);
(2)《漳州市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核表》一式兩份;
(3)身份證;
(4)戶口本,戶口本應復印地址頁和本人頁;
(5)畢業(yè)證書(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推薦表)及其學信網(wǎng)查詢認證材料;
(6)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的證件(如學位證書及其學位網(wǎng)查詢認證材料、“雙學位”及“雙專業(yè)”省教育廳門戶網(wǎng)站查詢認證材料,“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士兵退役證等);
以上材料(3)至(6)原件和復印件各準備一套,復印件上的文字、蓋章部分要清晰,每張復印件上都要考生本人手寫簽名。
(7)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如還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本人須攜帶學校蓋章的應屆生就業(yè)推薦表,并書面承諾:“若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或是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不能通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認證,則取消本人報考資格”。
(8)考生身份為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應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上下載、填寫《關于同意在職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福建省錄用公務員考試的證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首頁→考錄動態(tài)→打開“關于我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及面試等有關事項的說明” 下載,用A4紙打印),其他企事業(yè)單位等在職人員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證明,證明最遲于體檢時提交。
審核結(jié)束后,考生將審核表及相關復印件留審核機關,原件取回。
招錄機關 | 聯(lián)系方式 | 招錄機關 | 聯(lián)系方式 |
龍海市 | 潘勇彬0596-6558835 | 漳浦縣 | 黃世哲0596-3221158 |
云霄縣 | 陳文級0596-8529129 | 詔安縣 | 沈燕慧0596-6090710 |
東山縣 | 林建英0596-5835469 | 平和縣 | 方瑞藝0596-5218029 |
南靖縣 | 柯海燕0596-6035092 | 法 院 | 張志凌0596-2175169, 2175320,2175282 |
檢察院 | 吳燕華0596-2567232 |
2016年漳州市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通知(黨群系統(tǒng)).xls
漳州市委組織部黨群科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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