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撫州事業(yè)單位招聘967人公告(3)
(1)確定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在筆試達到試卷類型最低合格線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其招聘職位按以下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計劃招聘人數為4人及以下的職位,面試比例為1:3;計劃招聘人數為5人時,面試人數按12人確定;計劃招聘人數為6人及以上的職位,面試比例為1:2。
(2)網上公開調劑。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對達不到上述比例導致面試人數不足的職位,另行發(fā)布調劑公告,公布公開調劑的職位和名額,在網上進行公開調劑。凡筆試成績達到考試試卷類型最低合格線,但第一批未入闈面試的考生,如符合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可在網上自愿重新報名參加調劑。網上公開調劑結束后,按公開調劑公告的職位和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第二批入闈面試人員。
(3)確定短缺專業(yè)人才入闈人員。在網上公開調劑結束后,按前(1)項招聘職位比例仍達不到規(guī)定面試人數的職位,原則上可視為短缺專業(yè)人才。其招聘職位可降為以下面試比例:計劃招聘人數在4人及以下的職位,面試比例為1:2;計劃招聘人數為5人時,面試人數按9人確定;計劃招聘人數為6人及以上的職位,面試比例為1:1.5確定(計算結果四舍五入)。
(4)確定等額入闈面試人員。對達不到短缺專業(yè)人才規(guī)定面試人數的職位,如出現等額入闈面試的情形,則報考該職位的考生筆試成績應超出該類試卷的最低合格分數線20%(含),方可入闈面試。
(5)確定取消或調減的職位。計劃調減按照不足調減1個計劃不調減的原則進行,計劃調減表在網上公布。
3. 面試前資格審查
(1)面試前的資格審查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市直單位主管部門和各縣(區(qū))人社局負責具體實施。資格審查內容及面試入闈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筆試準考證、招聘職位要求的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與報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撫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下列人員還需提供如下材料:職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相應的用人單位蓋章的證明材料。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各級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詳細事項另行在網上進行公告。
(2)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
(3)資格審查工作一直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是發(fā)現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4. 遞補面試人員的確定
因面試入闈人員中現場資格審查放棄或未通過的,產生的面試人員空額從本職位未入闈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因上述情況產生的遞補面試人員,將在網上公告,并隨后進行資格審查。無人可遞補時,應組織現有入闈且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面試。
5. 面試工作。統(tǒng)一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的時間、方式另行通告。
6. 面試當天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等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
計算,但該職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對前第2款面試入闈人員的確定第(4)點中等額入闈面試人員、第4款遞補面試人員的確定中無人可遞補時出現等額入闈面試人員以及因考生資格審查、面試當天臨時缺考或違紀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時,確定體檢對象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
(2)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時,其中總成績排名該職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
(四)考試成績計算
1. 考試總成績?yōu)?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職位表中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一般職位筆試科目卷面分為:綜合基礎知識卷面分100分、申論知識卷面分100分或專業(yè)知識卷面分100分。衛(wèi)生職位筆試科目卷面分為:衛(wèi)生專業(yè)筆試卷面分為100分。一般職位和衛(wèi)生職位面試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一般職位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綜合基礎知識+申論或專業(yè)知識成績)/2+面試成績,衛(wèi)生職位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衛(wèi)生專業(yè)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2. 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核
1.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末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高分者(職位表中另有規(guī)定的
從其規(guī)定)。
2. 體檢由市、縣(區(qū))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行業(yè)(職位表)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費用由醫(yī)院向考生收取。
3. 考核由市、縣(區(qū))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參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贛人發(fā)[1997]43號)組織實施。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考生資格條件進行核定。
4. 面試后,如因考生放棄或體檢、考核、公示、審批、聘用環(huán)節(jié)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