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車 0
當前位置:華圖在線 > 招考資訊 >2017年江西省招錄公務員報考指南 招錄3585人公告(4)

2017年江西省招錄公務員報考指南 招錄3585人公告(4)

2017-03-15 16:12  |  江西人事考試網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2)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3)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職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5)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十七、資格審查不合格如何遞補?

  資格審查中,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考錄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錄用資格。

  對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從本職位未入闈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人員須通過資格審查后方能參加面試。遞補面試人員名單上網公布。無人可遞補時,將組織現有入闈人員面試。

  十八、考試總成績如何計算?

  考試總成績中,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共占50%。計算公式為:

  (1)有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專業(yè)科目成績+面試成績

  (2)沒有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面試成績×2

  (公式中的單科成績均為百分制)

  十九、如何確定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設區(qū)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計劃錄用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需要體能測評的職位,根據計劃錄用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測對象)。

  當招考職位出現無人可遞補、面試前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時,確定體檢對象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僅此1人,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

  (2)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時,其中總成績排名該職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

  二十、警察和專武干部職位體能測評的標準是什么?

  需要體能測評的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能進入體檢程序。體能測評不合格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警察職位的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鄉(xiāng)鎮(zhèn)專武干部職位體能測評按照《江西省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專職人民武裝干部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二十一、體檢和考察按什么規(guī)定執(zhí)行?

  一般職位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警察職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各招錄機關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贛人發(fā)〔1997〕43號)組織實施。

  二十二、如何進行公示和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由設區(qū)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從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都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職位名稱或代碼、擬錄用人員姓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蚬ぷ鲉挝弧⒈O(jiān)督電話等。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上級機關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抽調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調的,借調單位應報請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批準,并明確借調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其中,試用期內一律不得借調,試用期內借調的,不予辦理轉正定級和公務員登記手續(xù)。

  二十三、面試以后出現職位空缺是否遞補?

  面試后,如因考生放棄或體測、體檢、考察、公示、審批、錄用環(huán)節(jié)不合格等原因出現職位空缺,原則上不再遞補。

  二十四、違紀違規(guī)考生如何處理?

  對在公務員錄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或經權威機構認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以及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考生,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錄用等相應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上述人員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五、說明

  本報考指南根據《江西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贛人社發(fā)〔2017〕11號)編寫。

  本次招考政策以本報考指南及《江西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為準。

  考生對報名和招考工作有何疑問,可以撥打以下聯系電話:

  (一)報名咨詢電話:0791-12333(撥通后根據語音提示選擇省本級)。

  (二)政策咨詢電話: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91-88901075、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0791-86386265。

  (三)職位咨詢電話:具體職位的資格條件等問題,可直接撥打職位表中對應的聯系電話咨詢。

  1234  共4頁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