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玉屏侗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104人)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優(yōu)化人員結構,增強單位活力,經玉屏侗族自治縣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玉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4名。
玉屏侗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等規(guī)定,特制定本招聘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組織領導機構
本次招聘工作在玉屏侗族自治縣人才引進暨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開展,下設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聘辦”,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招聘原則和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jiān)督,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含專業(yè)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
玉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2017年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4名,其中:教育系統(tǒng)14名,衛(wèi)計系統(tǒng)12名,其他事業(yè)單位崗位78名。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主要面向大學??萍耙陨蠈W歷的畢業(yè)生進行招聘,部分崗位放寬到中專(高中、職高、技校)。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附件1《玉屏侗族自治縣2017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報考年齡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9年5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放寬至40周歲(1976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職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6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職位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限截止到2017年8月累計在玉屏自治縣服務滿2周年及以上的人員報考。面向村干部招聘的職位,需在2014年度及以前在玉屏自治縣擔任、目前仍在職的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人員(“四項目人員”除外)。面向山村幼教志愿者招聘的職位,限截止到2017年5月3日前需在玉屏自治縣山村幼教崗位服務且滿1周年及以上。報考鄉(xiāng)鎮(zhèn)到村任專職文書職位限玉屏自治縣戶籍或生源報考。本縣戶籍是指截止2017年4月19日前戶籍在玉屏自治縣;本縣生源是指原為玉屏自治縣戶籍,通過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到縣外學習的人員。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經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的。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和截止2017年5月3日服務期未滿一屆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未經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當地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6、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人事部令第6號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不符合職位的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招聘信息發(fā)布
本次招聘(引進)的相關信息均在“玉屏公眾信息網”發(fā)布。網址:www.yup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