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紹興嵊州市事業(yè)單位招聘97人公告(2)
(二)考試
1.筆試??荚囶悇e為綜合管理類,時間及科目:2017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下午14:00—15:3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其中,《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為全主觀題或客觀題與主觀題相結合,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報考人員必須完成全部考試科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面試。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嵊州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崗位按技能測試成績×50%+筆試總成績×25%,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出現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的(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或不能及時提供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偝煽兊挠嬎愎綖椋嚎偝煽?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嵊州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崗位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50%+筆試總成績×25%+面試成績×25%。若總成績相等,以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對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
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如有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手續(xù),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時畢業(yè)并取得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發(fā)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四、其他規(guī)定
(一)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二)考生在報名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報考學歷應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報考專業(yè)名稱以畢業(yè)證書為準,具有雙專業(yè)的畢業(yè)生,不能以輔修專業(yè)報名。
(五)部分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機關(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等的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到2017年5月4日。
(六)根據中共嵊州市委辦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嵊州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管理辦法》的通知(嵊市委辦發(fā)〔2015〕78號)規(guī)定:全市經公開招聘進入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5年內不得調動。
(七)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舉辦任何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八)對報考專業(yè)、學歷、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見《2017年嵊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九)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網站公布:
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szldj.gov.cn)
咨詢、監(jiān)督電話:
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0575-83012235
原標題:2017年嵊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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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嵊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