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州市珠海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64人公告
2017年廣州市珠海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64人公告,報名時間: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至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7:00,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通知為準。華圖網校提示您,請您登錄官網核實信息后再進行報名。
2017年上半年廣州市海珠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文件精神,為充實我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4名。
一、招聘職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廣州市海珠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4名。詳見《2017年上半年廣州市海珠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身體健康。
(四)廣州市戶籍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本科以下學歷,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1日后出生);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年齡限45周歲以下(1972年5月1日后出生);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年齡限50周歲以下(1967年5月1日后出生)。
(五)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士學位,或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執(zhí)業(yè)資格,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1日后出生);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年齡限45周歲以下(1972年5月1日后出生);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年齡限50周歲以下(1967年5月1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辦法:應聘者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rssgz.gov.cn)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至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7:00。
3.報名職位說明:每位應聘者限報1個職位。
4.打印準考證:2017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時起,成功報名的考生請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5.筆試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開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條件下經過延長報名后,管理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考人數;專業(yè)技術崗位,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如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崗位,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進入后續(xù)公招程序。
(二)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通知為準。
(2)筆試形式和內容:
筆試試卷分專職統(tǒng)計崗位類和其它崗位類。其中:
報考專職統(tǒng)計崗位的,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和招考職位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等。
報考除專職統(tǒng)計崗位外其它崗位的,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等。
(3)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于筆試7個工作日后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廣州市海珠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報考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應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海珠人才網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地址:廣州市海珠區(qū)同福中路399號)申請查分。每個報考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主觀題目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有違紀、違規(guī)、異常記錄的。
2.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確定資格審查和面試人員名單方法: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職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職位,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進入資格審查。
參加資格審查者應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guī)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報名登記表(網上打印)、身份證、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辦理暫緩就業(yè)人員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成績單、戶口簿(屬學校集體戶口的,提交地址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且需加蓋學校保衛(wèi)處公章)、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社會人員提供報名登記表(網上打印)、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戶口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等。
報考人員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可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單位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4.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荚嚲C合成績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方可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三)體檢
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四)組織考核
組織考核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己瞬缓细竦模稍诰邆浜蜻x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