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永州市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295名公告(2)
2.上傳照片
報考人員須上傳本人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文件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參考數值:寬度130,高度170)。
3.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注意事項
?、倜棵麍罂既藛T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對招聘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工作經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公布在職位表上。
?、趫竺麜r,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記住自己的報名序列號,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
?、蹐罂既藛T填寫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yè)等信息(含標點符號、括號內容)必須一字不差地按照證明證件填寫,否則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實處理。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④市人事考試院在7月26日至7月28日每天上午9:00發(fā)布各職位報名統(tǒng)計數。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期間,報考人員可以在網上修改自己的報名信息,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初審合格的除外)。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結束,不接受新的考生報名;已經提交信息的人員不能修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職位(網上資格初審不合格者除外)。
(二)網上資格初審和報名確認
1.資格初審
7月25日起,招聘單位會同其主管部門組織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可以進行網上繳費,初審合格者不能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初審不合格者,報考人員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職位。
2.網上繳費
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須交考務費100元/人。報考人員登錄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繳費(建設銀行網銀),網上繳費時間截止至7月28日17點。
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退還報考人員考務費,考生缺席考試,或資格復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費。
3.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務請關注本人的資格初審狀態(tài),并必須及時進行網上繳費,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筆試開考比例
每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5比例方能開考。對報名人數未達到1∶5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1∶5比例的,予以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或退還報名費。
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招聘單位要求降低比例開考的,須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分別向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專題報告,經批準后方能開考。
(四)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并確認繳費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8月10日至8月12日在報名確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七、筆試
(一)考試科目。
1、筆試共兩科,均實行百分制,第一科為公共知識,第二科為專業(yè)知識或申論,各職位考試科目詳見附件1:《2017年市屬事業(yè)單位集中公開招聘職位表》。
2、考試范圍、內容。公共知識考試范圍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應知的政治常識、法律常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等。專業(yè)知識考試的內容以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申論考試內容以測查閱讀理解、綜合分析、文字表達和貫徹執(zhí)行能力為主。
3、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8月12日, 上午9∶00—10∶30測試公共知識,下午14∶00—16∶30測試專業(yè)知識或申論??荚嚨攸c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載明的為準。
八、資格復核
(一)復核組織。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負責初審,主管部門負責復審。審查時間另行公告。
(二)復核對象。復核對象按招聘計劃1∶2比例,從該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yè)知識或申論成績高者排前,再相同者,一并入圍。
(三)復核需提供的材料。復核對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戶口本、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資格審查部門對照職位條件和報考人員填寫的網上報名信息,查驗證件、證明。不能在資格審查時限內提供證件、證明原件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復核的人員,視為放棄應聘資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四)資格復核名單遞補。因應聘人員放棄復核資格和復核審查不合格而造成復核名單空缺的,在該職位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分依次遞補。
九、面試(技能測試)
(一)面試(技能測試)對象確定。面試(技能測試)對象即為資格復核合格人員,筆試中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不得列入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核減計劃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對于低于1:3比例開考的職位,考生至少有一科筆試成績要達到該科目參考人員平均分或60分方可進入面試,報考人員都達不到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