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義烏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10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jù)《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決定統(tǒng)一組織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浙江省義烏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108人公告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108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報考條件及相關情況見《2017年義烏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附件)。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全市各事業(yè)單位(不含面向大學生村官和低收入家庭成員招聘的崗位)招聘的對象為:
全國范圍內(nèi)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招考計劃中部分崗位對戶籍有要求的,按招考計劃執(zhí)行)。
在2017年9月21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chǎn)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對象為:參加義烏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義烏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3. 面向低收入家庭成員招聘的對象為:具有義烏戶籍并符合崗位條件的低收入家庭成員。
(二)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義務;
2.身體健康。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zhí)行。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9月21日9時—9月27日17時。
網(wǎng)址:http:// www.ywrl.gov.cn
報考人員上網(wǎng)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僅注冊不選擇崗位無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9月25日17時,將在義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ywrl.gov.cn)公布截止9月25日16時的各崗位報考人數(shù)。
2.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9月21日9時—9月28日17時。
招聘單位在報考人員報名起2天內(nèi)完成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報考人員可上網(wǎng)查詢,未通過者可在9月27日17時前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3.繳費確認
時間:2017年9月21日9時—9月29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荚囐M為80元。面向低收入家庭成員招考的崗位考試費將予以退回。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考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專設低收入家庭崗位除外),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在義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ywrl.gov.cn)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可自公布取消計劃之日(含)起2日內(nèi)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專設低收入家庭崗位繳費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1.5倍的,酌情核減招聘計劃,核減的計劃數(shù)將調(diào)劑到鎮(zhèn)街消防站“工作人員1”崗位,并在義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ywrl.gov.cn)公布。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可上網(wǎng)(www.ywrl.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
(二)筆試。
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7年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缺少證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綜合應用能力(A類)》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分各為100分,考試大綱參閱:
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三)確定面試對象和專業(yè)能力測試對象。
各崗位(義烏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崗位除外)以筆試總成績(兩科原始成績相加)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的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
義烏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的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數(shù)1:3確定參加專業(yè)能力測試人員;招聘崗位數(shù)為3個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進入。
以上崗位中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或?qū)I(yè)能力測試對象。除專設低收入家庭崗位外,其余崗位筆試總成績合格分為10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或?qū)I(yè)能力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