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長沙市公開招聘名優(yōu)特教師10人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為全面提升天心教育品牌,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特面向全國公開招聘10名中小學名優(yōu)特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人員管理辦法列入事業(yè)單位財政全額撥款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為6個月。
2、招聘人員的崗位等級待參加用人單位競聘后確定。
3、招聘人員5年內不得調離天心區(qū)教育系統。
4、招聘人員如為市區(qū)骨干教師、名師工作室首席名師,進入我區(qū)之后,可參加骨干教師和名師工作室的選拔,入選后可享受相關待遇。
5、招聘人員入選進入我區(qū)之后,如遇到困難,可以一事一議,盡可能幫助解決。
招聘崗位
1、中小學語文、中小學數學、中小學英語、中小學藝術(包括音樂、美術)、中小學體育、中小學信息、理綜學科(包括物理、化學、生物)、文綜學科(包括政治、歷史、地理);
2、招聘崗位的人數根據各學科報名人數按比例,并結合本區(qū)對相關學科教師需求程度確定;
3、每個崗位招聘人數根據上述原則在開考前公布。
四、招聘條件
(一)招聘范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全日制中小學或教育局下屬教研機構擔任與招聘崗位一致的教學(或教研)工作連續(xù)五年及以上的在崗教師。
(二)基本條件:
1、恪守師德,能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愛崗敬業(yè),工作勤奮踏實,富于創(chuàng)新;愛校愛生,崗位責任意識強;
2、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特級教師稱號或正高級職稱的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8周歲(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應聘中學教師崗位須具有中學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小學或中學教師資格證書);
6、應聘語文、英語、音樂學科的,須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其他學科須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7、應聘中學語文、數學、英語、理綜、文綜教師崗位均要求有兩屆畢業(yè)班教學工作經歷,其中生物、地理教師任教生地會考年級可視同畢業(yè)班教學工作經歷。
8、應聘者學歷證書上的所學專業(yè)、教師資格證書和職稱證書上的所教學科這三項中,至少有一項的學科(或專業(yè))與應聘崗位一致或相近。
(三)崗位條件(符合以下任一項):
1、特級教師;
2、曾被評為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優(yōu)秀教師、模范教師、魅力教師、人民滿意教師等綜合性榮譽;
3、經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評選認定的學科帶頭人或骨干教師;
4、區(qū)縣級以上(含區(qū)縣級)學科名教師工作室(工作坊)首席名師;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學科名教師工作室名師;
5、近五年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屬的教研機構組織的課堂教學、片斷教學、說課競賽、教師素養(yǎng)大賽市級一等獎及以上獲獎者;
6、主持過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教育課題研究,或主持過區(qū)縣級學科教學研究課題研究。
7、省中小學未來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員、省青年精英教師高端研修班成員、省中小學“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員;
8、從事校長、書記、副校長(副書記)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工作實績突出、有一定社會影響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