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尤溪縣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新任教師250名公告(2)
3.筆試加分。根據(jù)省市有關規(guī)定,符合加分規(guī)定的報考人員,筆試卷面成績按規(guī)定加5分。曾以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身份報考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專門崗位或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再享受各類加分。享受加分政策規(guī)定的報考者應在2019年5月16日前(正常上班時間)向縣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關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的人員名單將在尤溪縣政府網(wǎng)(www.fjyx.gov.cn)公布。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省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規(guī)定,參加我省或我市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具體項目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和“服務社區(qū)”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等。
(2)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規(guī)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三)面試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閩教人〔2018〕96號)和三明市公務員局(明人發(fā)〔2012〕33號)文件精神,面試資格復核和面試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事宜在縣政府網(wǎng)另行通知。
1.面試人選的確定。面試人選按擬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并列人選均為面試人選。面試方案和面試人選將在尤溪縣政府網(wǎng)進行公示。面試合格線為70分(100分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和聘用。
2.面試人選資格復核。面試人選確定前,縣教育局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主要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復核合格的方可進入面試。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在同一學科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前完成??忌Y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資格復核為準。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下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折成100分制)和面試成績(100分制)各占50%的比例計算。
2.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研究生及以上的,總成績以面試成績計算。
3.同分判定
(1)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下的,若同一學科崗位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成后的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報考者名次按筆試的專業(yè)成績排列。
(2)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研究生及以上的,報考者名次按面試成績排列;若同一學科崗位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的成績相同,則增加一場筆試,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再相同,則再增加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最后一次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考核、公示和選崗聘用
(一)體檢
1.體檢人選按擬招聘人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
2.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要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應聘資格。參加體檢人員必須在縣教育局指定的時間內完成所有的體檢項目,未體檢的項目視為不合格。女性報考者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必須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教育主管部門約定延緩體檢的期限。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
3.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報考者自理。
4.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另行指定醫(y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
5.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缺席或體檢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體檢資格所空缺的崗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考核
體檢合格的報考者由縣教育局組織聘前考核。報考者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報考者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考核時如發(fā)現(xiàn)是失信被執(zhí)行人且未履行義務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選崗
中小學幼兒園同一學科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達2人及以上的,按照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依次選崗。如遇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遇筆試成績再相同,以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遇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還相同,以學歷高者優(yōu)先。若沒按要求參加選崗或不選崗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公示和聘用
1.擬聘人選嚴格按招聘程序、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以及招聘成績、綜合考核和體檢結果,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依次選擇公布的具體應聘學校崗位。
2.擬聘人選確定后在尤溪縣政府網(wǎng)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擬聘人選經公示合格的,按程序報縣人社局核準,按有關規(guī)定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報考者在體檢、考核、簽訂協(xié)議、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相應學科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信息將通過尤溪縣政府網(wǎng)予以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招聘工作政策和資格條件等方面問題,咨詢電話:0598-6324826(尤溪縣教育局人事股)。網(wǎng)上報名和繳費等相關問題請咨詢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處(0591-86215690)或信息處(0591-86215662)。
七、紀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考試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報考者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者一經查實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方案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的,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jiān)督,電話:0598-6337930??h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進行監(jiān)督,電話:0598-6333895。
本通告由尤溪縣教育局、尤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尤溪縣委編辦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尤溪縣教師招聘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