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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貴州都勻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90人)

2019-05-07 08:44  |  都勻市人民政府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為增強都勻市社會面治安防控力量,維護社會穩(wěn)定,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經市財政、人社部門審核,報請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0名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條件

  本次招聘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采取面試與體能測試相結合的方法,適當放寬標準進行。

  (一)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90名,其中:男性82名,女性8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肢體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無紋身,無抑郁史及精神心理問題,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及以上;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1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技校、職高、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6、退伍軍人、警官院校畢業(yè)、人民警察子女、具有幼兒教師資格、在其它公安機關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及居住地在都勻市的人員優(yōu)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正在接受立案偵查或立案審查的人員;

  4.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5.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6.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

  7.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5月5日起至5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都勻市公安局7樓707室(毛尖大道48號)。

  (二)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考生根據(jù)所報職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畢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

  2.復退軍人應攜帶退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 ;

  3.有幼兒教師資格的應攜帶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4張;

  (三)面試及體能測試

  報名工作結束后,組織面試及體能測試。根據(jù)面試及體能測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人數(shù)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員身份為警務輔助人員,確定聘用后與都勻市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

  三、薪資待遇

  基本工資1800元/月(每滿一年增加工齡工資100元),繳納五險一金(單位部分)。

  聯(lián)系電話:0854---8222051

  原標題:都勻市公安局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都勻市公安局

  2019年5月2日

標簽: 貴州    招警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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