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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鞍山市千山區(qū)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審判輔助人員公告(13名)

2019-08-02 15:33  |  鞍山市千山區(qū)人民法院微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因?qū)徟泄ぷ餍枰?,鞍山市千山區(qū)人民法院委托鞍山伯域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審判輔助人員13名,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2、堅持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職位、人數(shù)及崗位職責

  1、招聘職位:勞務派遣審判輔助人員;

  2、招聘人數(shù):共招聘13人。

  3、崗位職責:配合審判法官的輔助性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審判輔助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1)本科以上學歷;

  (2)法學專業(yè)優(yōu)先;

  (3)已通過司法考試者直接錄用;

  5、年齡在22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到38周歲以下;

  6、在職人員報考的,必須先征求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或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報名和考試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7日8:30--16:00;

  2、報名方式:填報信息務必真實,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一經(jīng)核實,取消報名資格;

  3、報名人員需攜帶以下個人資料原件及復印件:①身份證;②戶口本;③學歷證、學位證;④2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

  4、報名地點:千山法院四樓政治處405房間

  (二)考試形式及時間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二者權(quán)重比為1:1,由用人單位組織考試,具體時間、地點、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1、由用人單位根據(jù)考生考試實際情況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2、組織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用需自行承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

  六、勞動關(guān)系

  招錄人員采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應聘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到法院用工。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薪酬待遇

  審判輔助人員薪資標準為2500元/月(含五險)。

  八、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2、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guān)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必要時追究相關(guān)人員責任。

  聯(lián)系電話:0412-2696518

標簽: 遼寧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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