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區(qū)教育局面向市內選調公務員3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深圳市坪山區(qū)教育局決定面向市內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職位
(一)選調范圍
深圳市內各級黨政機關在編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二)選調職位
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或相當層次職級公務員3名。具體職位要求見職位表(見附件1)。
二、選調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yè)心,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遵紀守法,工作勤勉;
(二)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且報考者現任職務職級不得低于所報考職位職務職級,如報考者現任職務職級高于所報考職位職務職級,則本人須書面承諾放棄原職務職級后方可報考;
(三)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12日后出生),正科級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11月12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和較強的綜合文字能力;
(六)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經歷;
(七)試用期滿且已轉正定級,且已完成公務員登記。歷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脫離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職年限或單位內部管理規(guī)定;
(八)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
(九)符合《深圳市坪山區(qū)教育局選調公務員職位表》所列其他資格條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2.不符合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宜調動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19年11月28日17:30;
咨詢電話:0755-84622637(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請考生將以下材料發(fā)至指定電子郵箱,郵箱地址:pengxuan@szpsq.gov.cn。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區(qū)教育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2),填寫要求見深圳市坪山區(qū)教育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填寫說明(見附件3);
(2)深圳市坪山區(qū)教育局選調公務員報名信息簡表(見附件4);
(3)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
(4)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復印件(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公務員(含參公)身份承諾書(見附件5);
(6)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7)現職務任免文件復印件;
(8)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簽名的電子版或者掃描件,打包壓縮件后發(fā)送到指定郵箱(大小控制在10MB以內,文件名為“職位代碼+姓名”)。
(二)資格初審
根據選調條件和報名材料,由坪山區(qū)教育局對報名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的,確定為進入筆試人選,由坪山區(qū)教育局通知考生;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予進入筆試,不另行通知。資格初審僅對考生上傳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考生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選調職位要求最終以考察及辦理調動審批為準。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和面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忌鷶y帶身份證和報名表參加考試,考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線為75分,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擬選調人數與體檢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在考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坪山政府在線公布考試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體檢人員名單公告后7天內由考生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深圳市選擇一家三甲醫(yī)院自費進行體檢。
(五)確定考察人選
坪山區(qū)教育局根據考試成績與體檢情況,按選調職位數與考察人選數1:1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報區(qū)委組織部審批。
(六)組織考察
由坪山區(qū)教育局派出考察組通過實地走訪、查閱人事檔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考察其工作實績、履職能力以及與職位的匹配程度,并提出考察意見。
(七)確定擬選調人選
坪山區(qū)教育局綜合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報區(qū)委組織部審批,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xù)。
(九)辦理調動手續(xù)
擬選調人選應當在獲得選調資格后90日內辦理調動手續(xù),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用人單位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資格條件涉及時間均截止至2019年11月12日;
(二)選調過程中,如發(fā)現弄虛作假等行為,予以通報,取消選調資格,并由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坪山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區(qū)教育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深圳市坪山區(qū)教育局2019年11月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坪山區(qū)教育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x
附件3:深圳市坪山區(qū)教育局選調公務員報名填寫說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