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省茂名市遴選(選調)公務員資格審核公告
根據(jù)《茂名市2019年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公告》,現(xiàn)就我市2019年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資格審核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shù)線
茂名市2019年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均為60分。
二、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對象
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職位錄用人數(shù)與資格審核對象1:3比例確定審核對象進行資格審核。因開考職位出現(xiàn)缺考情況沒有達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行資格審核。具體名單見《茂名市2019年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名單》(附件1)。
(二)資格審核方式
采取現(xiàn)場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
(三)資格審核時間
進入資格審核的考生須于2019年12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詳見《茂名市2019年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資格審核地點及咨詢電話》(附件2)。
由于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者考生棄權等原因而產(chǎn)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按照該職位通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與資格審核同步進行,遞補工作須在12月5日前完成,逾期不予遞補。筆試成績與本職位最后1名資格審核對象接近的考生,請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出現(xiàn)遞補時及時聯(lián)系;如聯(lián)系不上,或遞補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四)資格審核具體要求
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原件(之前未提交復印件的,并提交1份復印件交審查單位留存),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核。
1.考生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原件;
2.單位出具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要求具有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職)業(yè)資格、工作經(jīng)歷等條件職位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
4.公告規(guī)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五)資格審核有關注意事項
1.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不列為面試對象;
2.對材料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三、面試
茂名市2019年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面試在茂名進行。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工作安排另行公告,請密切留意茂名組工網(wǎng)(http://swzzb.maoming.gov.cn/)及茂名組工微信公眾號有關信息。
附件:1.茂名市2019年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名單
2.茂名市2019年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資格審核地點及咨詢電話
中共茂名市委組織部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