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招警務輔助人員公告(220名)
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再招220名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緩解警力不足,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力量建設,根據(jù)《臨桂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文件規(guī)定,決定面向社會再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計220名從事反恐處突、治安巡邏防控、交通管理等非獨立性執(zhí)法工作任務?,F(xiàn)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
警務輔助人員依法履行輔助性工作職責,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zhí)法資格,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執(zhí)行相關工作任務。
招聘崗位詳見下圖:
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2019年度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具有中專(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職位要求專科以上學歷。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等)的畢業(yè)生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四)男性身高170cm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部分工作崗位年齡適度放寬,具體以職位計劃表為準(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31日);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傳染性疾病,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已完成輔警過渡考核合格的,或者現(xiàn)在輔警崗位合同期內未滿擅自離職的;
9.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務期限、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xiàn)役、辭退、基層工作經(jīng)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9年10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等程序,擇優(yōu)聘用簽訂合同。根據(jù)工作需要,招聘單位有權調整招聘程序。
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招聘中共黨員、退役士兵、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
四、報名時間(現(xiàn)場報名)
2019年12月9日—12月19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若在此期間無法前來現(xiàn)場報名,可與臨桂分局政工室聯(lián)系。
五、報名地點
1、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政工室(桂林市臨桂區(qū)興臨路18號辦公樓3樓)
聯(lián)系人:徐蕾;聯(lián)系電話:0773—5597619;
2、應聘社區(qū)(村)專職輔警的人員請到各派出所報名。
六、資格審查
臨桂分局政工室進行資格條件審核?,F(xiàn)場填寫《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社區(qū)(村)專職輔警請到各派出所填寫后交政工室,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張。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如畢業(yè)證、身份證、士兵退役證等資格證明),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備查。
七、政審
由報名者本人領取《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察政審表》到本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簽署意見并及時提交到臨桂分局政工室。
八、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附:體能測試項目
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俯臥撐;
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遠、仰臥起坐。
體能測試勤務輔警需要四項全部達標方為合格。體能測試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考生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試的有關規(guī)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試。在參加體能測試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guī)定的,招聘機關將取消其體能測試資格。體能測試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試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試。
九、面試
符合報名條件并通過體能測試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程序,我局將現(xiàn)場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涉及報考資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凡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列入黑名單,3年內不能參加桂林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成績?yōu)?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主要測評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十、綜合成績
政審和體檢合格作為報考人員最后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體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十一、體檢和考察
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根據(jù)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體檢、考察人選1:1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應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體檢和考察
(1)體檢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提交復檢申請,經(jīng)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jù)擬聘用職位的要求,進行全面政審考察。政審考察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政審考察要求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十二、公示及聘用
經(jīng)體檢和政審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在臨桂區(qū)政府網(wǎng)(www.lingui.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3日。對經(jīng)公示后無異議者,按相關規(guī)定要求辦理聘用手續(xù)。
十三、管理方式
對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整,試用期為三個月),安排到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有關部門從事輔警工作。輔警隊伍實行警事化管理,協(xié)助公安機關開展日常巡邏防范、值班備勤、教育訓練等工作。臨桂分局政工室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崗前培訓,凡在崗前培訓及試用期內不合格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十四、相關待遇
臨桂分局輔警待遇最高一檔已提升為3150元每月(含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等部分,五險由保險所核定基數(shù)進行繳納),實行動態(tài)調整。
十五、其他
報考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錄用資格。不盡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桂林市公安局臨桂分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