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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35名公告

2020-06-08 11:59  |  呼和浩特人事考試信息網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2020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35名公告已經公布,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9日至13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經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區(qū)委、區(qū)政府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選調所屬事業(yè)單位財務人員及巡察數(shù)據(jù)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相關工作。按照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結合新城區(qū)實際情況,制定本簡章。

  一、選調崗位

  本次選調崗位共35個,其中新城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財務崗24個,巡察數(shù)據(jù)管理中心管理崗7個;財務崗4個。具體詳見《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內蒙古自治區(qū)范圍內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選調者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認可。

  2.所在事業(yè)單位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財務崗均要求持有初級及以上會計專業(yè)資格證或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5.巡察數(shù)據(jù)管理中心管理崗、財務崗政治面貌為共產黨員(不含中共預備黨員);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崗位表》要求的年齡、學歷條件、工作經歷及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報名開始之日前;

  8.具備擬選調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按照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2.尚在試用期內工作人員。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

  6.選調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同意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一)個人自愿報名和組織同意

  1.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可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從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www.impta.com)下載填寫《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選調報名表》)(1式2份),向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在《選調報名表》上蓋章。

  2.報考者將審核蓋章后的《選調報名表》進行掃描(PDF格式)或拍成圖片并以附件形式在資格初審結束前發(fā)送至xcqzfxd@163.com郵箱。同時報考者須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www.impta.com)進行網上報名。

  (二)網上報名

  1.報考者于2020年6月9日9:00至6月13日17:00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并上傳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照片格式應為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者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填寫學習、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等),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審核不予通過。

  2.選調人員應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反復核對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3.選調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lián)系方式,要在整個選調過程中保持暢通,以便于接收重要事項的通知,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選調的,責任自負。

  4.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選調人員對《崗位表》中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向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咨詢(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選調者應仔細閱讀選調公告,所填報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

  (三)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工作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部門在報考人員發(fā)送郵件和網上報名成功后及時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及時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選調人員補充或說明。

  2.資格初審時間為2020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24:00。

  (四)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0年6月17日9:00至2020年6月18日12:00。

  對只發(fā)送《選調報名表》郵件或僅進行網上填報的,不予進行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工作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部門共同負責。資格復審時間為2020年6月19日9:00-17:00。資格復審地點: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政府主樓500會議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成吉思汗大街29號)

  (二)選調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驗證期應在現(xiàn)場審核確認結束前有效;(特別提醒:學信網上無法下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請于資格復審前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頒發(fā)學歷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廳進行學歷認證,同時下載打印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選調人員須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與參加資格復審、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

  6.選調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選調報名表》及在編在崗證明及同意報考的證明;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選調條件,弄虛作假,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四)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全部進入業(yè)務能力測試及面試。

  五、考試

  考試工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20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

  (一)考試

  考試方式分為業(yè)務能力測試和面試

  1.業(yè)務能力測試以筆試的形式進行,管理崗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財務崗筆試內容主要測試財務專業(yè)知識及實際操作能力。滿分為100分,漢文制卷,漢文作答。

  2.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滿分為100分,考生須用漢語作答。

  (二)考試成績

  1.考試時實際到場參加考試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數(shù)比例為1:1或不足1:1時,選調人員的總成績須達到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設定的加權后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

  2.崗位選調計劃內最后一名選調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以業(yè)務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序;業(yè)務能力測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業(yè)務能力測試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的人選。

  3.面試成績當場向參加面試人員公布。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

  按照業(yè)務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業(yè)務能力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結束后,加權計算參加選調人員總成績,按照參加選調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選調計劃等額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階段人選,并將進入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進行公布。

  七、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新城區(q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績、能、勤、廉情況及其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績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認可程度??疾旖M將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認真查閱人事檔案,核實參加工作有關材料,據(jù)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材料,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書面考察材料報新城區(q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被考察對象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二)體檢

  考察結束后,新城區(q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研究確定擬選調和進入體檢范圍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階段出現(xiàn)缺額的,經研究后可以依次遞補。

  若無特殊情況,選調人員應在15日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選調資格并依次遞補。

  八、公示、試用期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一)公示。對擬選調人員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布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7個工作日。監(jiān)督舉報實行實名制,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被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辦理相關手續(xù);對被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其選調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被反映問題嚴重,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選調,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擬選調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選調資格,所空缺崗位依次遞補。

  (二)崗位試用期。擬選調人員的崗位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內,由新城區(q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及選調單位共同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考察。經試用不適應新城區(qū)工作崗位的,由新城區(qū)人民政府與原單位溝通協(xié)調后,返回原單位工作。

  (三)辦理相關手續(xù)。試用期滿合格的,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選調審批手續(xù),并與擬選調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選調人員實行事業(yè)單位管理,編制形式為事業(yè)編制。薪資待遇保留原待遇執(zhí)行。

  九、其他

  (二)選調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fā)布等事宜,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impta.com)進行公布,請選調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三)對于選調后可能出現(xiàn)的子女上學問題,我區(qū)教育系統(tǒng)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酌情安排。

  (四)本簡章由新城區(q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請于工作日內工作時間撥打)

  咨詢電話:0471-6218653 舉報電話:18848111282

  附件:

  1、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2、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020年6月8日

400-8989-766 0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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