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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杭州市公安局錢塘新區(qū)分局招聘輔警公告(50人)

2020-06-08 15:56  |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為進一步加強杭州錢塘新區(qū)治安防控專業(yè)力量建設,全力做好各項安保工作,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一、招考計劃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素質(zhì)和工作能力;

  4、年滿十八周歲以上(2002年1月1日前出生),三十五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6、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對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的人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省內(nèi)烈士、公安英模以及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四)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用工關系的;

  (五)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六)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三、招考原則與程序

  招考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考生自愿報名、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 2020年6月16日-17日,每日9時-16時,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地點:杭州錢塘新區(qū)學林街1616號公安大樓十一樓會議室。

  4.報名資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正反面復印)、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需人員索引頁及本人頁)、報考所需學歷畢業(yè)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內(nèi)院校畢業(yè)須提供中國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提供者將視作不符合報名條件)及具有其他專業(yè)技術特長證明材料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二)考試

  考試包括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

  1.體能測試時間:具體地點另行通知。內(nèi)容為立定跳遠、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長跑三項。具體評分標準及評判依據(jù)參照原《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評分標準》執(zhí)行。體能測試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含時事政治、政治理論、基本法律知識等內(nèi)容。筆試滿分為100分。

  3.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jù)體能測試和筆試成績按招考計劃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體檢、政審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體能成績30%和筆試成績30%及面試成績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招考公務員有關標準執(zhí)行。體檢結束后,按招考計劃數(shù)確定政審對象。政審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執(zhí)行。體檢或政審不合格的(或放棄的),可從符合條件的對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四)公示、錄用

  經(jīng)體檢、政審合格后,確定擬錄用對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杭州錢塘新區(qū)管委會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接受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合同、待遇

  被錄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首期簽訂勞動合同為5年,試用期為3個月。經(jīng)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為輔警;試用期內(nèi)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聘用人員待遇人均10.4萬元,實行崗位績效考核和層級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按基數(shù)動態(tài)調(diào)整。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應保持聯(lián)系電話暢通,考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報考人員參加體能測試,應著運動裝、運動鞋。

  (四)報考人員往返路費、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有關招考信息可在杭州錢塘新區(qū)管委會網(wǎng)站(http://qt.hangzhou.gov.cn)信息公開欄查詢。報考咨詢電話:87283067 (吳)。

  (六)本公告由杭州市公安局錢塘新區(qū)分局負責解釋

  杭州市公安局錢塘新區(qū)分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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