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華圖在線 > 招考資訊 >2020浙江嘉興海寧市公安局招聘輔警公告(90人)

2020浙江嘉興海寧市公安局招聘輔警公告(90人)

2020-11-09 17:34  |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根據(jù)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要求,經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審定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90名,其中面向社會人員招聘68名,面向2020年退役軍人定向招聘22名,具體崗位和招聘人數(shù)等見附件1職位表。

  二、薪酬待遇

  通過考試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統(tǒng)一繳納“五險一金”,年人均約為6.4-7.8萬元(不含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海寧市戶籍(以2020年10月2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yè)。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五)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4年10月28日至2002年10月28日期間出生)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學歷要求為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

  2.持有駕駛A1證人員;

  3.部隊優(yōu)秀退役士兵;

  4.具有國家級資質的特殊人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受過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家庭成員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6日17:00。

  2.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在報名期間登錄“海寧公安”微信公眾號直接填寫個人信息、上傳報名材料,符合放寬報考條件人員還需上傳相關證件或證書等材料。報名咨詢電話:0573-87631634。

  3.資格審查:報名受理后,工作人員將對報名信息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方可獲得進行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二)體能測試

  測試內容為三項: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評分標準詳見附件2,合格總分120分,其中單項成績不得低于35分;縱跳摸高男子≥265厘米、女子≥230厘米。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

  1.報考巡邏處突崗位的體能測試成績(折合成100分)占比50%計入總成績,全部人員需參加體能測試。

  2.報考其他輔警崗位的體能合格即可,不計入總成績,報名人員一年內報考過海寧市公安局輔警崗位并參加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可不再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政治理論、文化知識、基本法律常識等。筆試命題和閱卷委托第三方實施。

  1.報考巡邏處突崗位的筆試成績占比20%計入總成績。

  2.報考其他輔警崗位的筆試成績占比50%計入總成績。

  (四)面試

  報考巡邏處突崗位的根據(jù)筆試成績20%和體能測試成績50%折合成績;報考其他輔警崗位的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不足比例按實際人員確定。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言行舉止、認知能力、邏輯思維、專業(yè)能力和儀表形象等。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shù)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1.報考巡邏處突崗位的面試成績占比30%計入總成績。

  2.報考其他輔警崗位的面試成績占比50%計入總成績。

  (五)體檢

  1.報考巡邏處突崗位的以體能50%、筆試20%、面試30%計算總成績。

  2.報考其他輔警崗位的以筆試50%、面試50%計算總成績。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時,則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出現(xiàn)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崗位空缺,則從所有未進入體檢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自愿調劑補錄,如出現(xiàn)分數(shù)并列,則以加試的形式確定排名。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視力可矯正),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經公示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海寧市公安局委托勞務派遣機構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兩年,試用期為2個月。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錄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各科目(體能、筆試、面試)考核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考人員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參加公安機關的招聘考試。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依據(jù)或參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點擊下載>>>

2020海寧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計劃表.docx

2020海寧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流程.docx

海 寧 市 公 安 局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

       更多招警信息請點擊【招聘資訊】查看
標簽: 浙江招警    2020招警    
400-8989-766 09:00-21:30
常見問題
  • 課程有效期多久?
  • 有協(xié)議班嗎?
  • 一課時多長時間?
  • 手機可以觀看嗎?
  • 課程可以反復學習嗎?
  • 可以下載嗎?
  • 課程包含圖書嗎?
  • 錯過直播有回放嗎?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