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省煙臺海陽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50人)
海陽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滿足實際工作需要,根據(jù)山東省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tǒng)稱“輔警”)管理有關規(guī)定,海陽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計劃
輔警依法履行輔助性警務職責,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zhí)法資格。
招聘男性勤務輔警50名。具體招聘職位、招聘計劃詳見《海陽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年齡在18周歲至25周歲(199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間出生);
(四)海陽市常住戶口;
(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可放寬至28周歲(1992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間出生);退伍軍人可放寬至30周歲(199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間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七)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身高170cm及以上,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八)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擇優(yōu)聘用簽訂合同。
(一)報名與現(xiàn)場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海陽市民服務中心公安分廳(地址:海陽市濟南路88號,海陽市公安局東門)。
3.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海陽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海陽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需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簿(索引頁和本人戶口單頁)、退伍證、退出現(xiàn)役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個人信用報告(本人憑身份證到中國人民銀行查詢并打印)。大專以上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在“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查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張。
學歷認證材料的有關證明材料和資格證書等材料,必須在2021年4月18日前取得,在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遞交審查。屬于在職人員的需提交單位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所在單位同意應聘證明信》(附件3)。
4.報名須本人到場,由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個人資料、身高等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報名。
資格審查將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應聘資格。筆試準考證的發(fā)放時間請關注海陽公安公眾號。
【因疫情原因,到現(xiàn)場報名的人員需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通行碼(綠碼),體溫和健康統(tǒng)計碼正常,方可進入報名現(xiàn)場。為避免人員聚集,報名現(xiàn)場將控制人員數(shù)量,請參加報名人員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管理】
報名結束后,開考比例、崗位的取消核減均發(fā)布在海陽公安公眾號。
(二)考試內容和方法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指定教材。筆試結束后,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筆試后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面試人員空缺,可在筆試成績合格線內依次遞補。在筆試成績合格線內,根據(jù)招聘職位招聘計劃按照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范圍?!緢竺藬?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范圍?!?/p>
其中,應聘人員為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加5分;全日制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加5分,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加3分,駕駛證B證以上加3分,共產(chǎn)黨員加3分,退伍軍人加2分,各項累積加分不超過10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一并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烈士證明書、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退出現(xiàn)役證、畢業(yè)證、駕駛證、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關系證明),直接計入筆試成績。材料不齊全或不準確的,不予加分。
筆試成績的查詢,筆試成績合格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在海陽公安公眾號公布。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為保證人員素質,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進入體能測評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請關注海陽公安公眾號。
3.綜合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折算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4.體能測評
凡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根據(jù)綜合成績按照比例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根據(jù)招聘職位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1.3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范圍的人員(如綜合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若筆試成績相同,則組織專家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用)。【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在海陽公安公眾號公布】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健康承諾書》(附件4)。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guī)定的,招聘機關將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不計入應聘人員考試成績。體能測評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時著運動鞋、運動服。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政治考核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在海陽公安公眾號公布。體檢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成績?yōu)椴缓细?。體檢按照省人社廳、省衛(wèi)計委、省公安廳《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如對體檢結果存在異議,應聘人員可提出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按職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對應聘人員進行政治考核??疾靸热葜饕☉溉藛T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輔警的情形。如經(jīng)考察不合格或發(fā)現(xiàn)在應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等違反本通知的行為,取消聘用資格。
(四)人員遞補
應聘人員因政治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可從本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jù)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體能測評、體檢及政治考核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海陽公安公眾號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有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手續(xù)辦結前因擬聘用人員被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可從本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經(jīng)公示進入擬招聘范圍者,辦理相關手續(xù),約定試用期,試用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職,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四、相關待遇
擬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海陽市公安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聘用期間,工資不低于海陽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務派遣公司統(tǒng)一繳納社會保險,統(tǒng)一配發(fā)輔警服裝及其它相關裝備。
五、其它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要及時通過關注“海陽公安”微信公眾號了解發(fā)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通知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條件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招聘咨詢電話:0535-3272117(撥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本公告由海陽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海陽市公安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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