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衡水饒陽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60人)
按照《河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結合實際用人需求,經縣政府批準,現(xiàn)為饒陽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名。具體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yōu)”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警務輔助人員60名。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報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過硬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聽從指揮,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yè),志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3、身體健康,形體端正,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口吃,無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適合公安工作的疾病,凈身高170cm以上,雙眼矯正視力均在1.0以上。
4、高中及以上學歷,退伍兵不受學歷限制(服兵役期間受到獎勵加分:榮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總成績加10分,不累計加分)。
5、男性,具有饒陽縣戶籍或長期在饒陽縣居住,本方案公告發(fā)布之日前有效。年齡30周歲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具有公安工作經驗和其他政法類工作經驗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黨、團籍的。
4、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家庭成員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fā)布公告。2022年6月15日至6月20日通過“饒陽人社信息平臺”和“饒陽公安”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程序與資格審查(網上)
1、報名時間。
本次報名為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 6月27日,截止時間6月27日16:30。
2、報名人員需提交如下材料:
?、偬顚懲暾摹秷竺怯洷怼冯娮影?不要改變報名登記表格式),(下載郵箱:xzbmb2018@163.com ,密碼: 7237052 )。
?、谏矸葑C正反面掃描件。
?、蹜艨诒緬呙杓?戶口首頁、本人頁)或者居住證明。
?、墚厴I(yè)證掃描件。
⑤學信網打印的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大專及以上學歷提交)。
?、尥艘圮娙俗C書、榮譽證書等相關材料掃描件。
?、咝《缑夤诓噬掌娮影?大小為567*390,jpg格式,不超30KB,以本人姓名命名)。
3、網上報名方式:郵箱報名。
報名人員需將上述報名材料以壓縮包的形式,發(fā)送至郵箱:raoyangzhaopin@163.com;發(fā)送郵件名為:饒陽輔警+姓名。
4、資格審查。
?、俪鯇彛簩竺藛T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以電話形式通知本人。
?、趶蛯彛和ㄟ^體能測試、面試,進入初選人員名單的考生,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
(三)考試
1、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進行,詳見附表1??荚噧热轂?00米跑、10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四項,采用百分制,各項占體能測試分數(shù)的25%。
體能測試屬于劇烈運動,因個人身體等原因無法堅持體能測試的,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肝功能異常等疾病的,應慎重選擇,確保自身安全。如堅持參加體能測試發(fā)生意外,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見微信公眾號“饒陽人社信息平臺”、“饒陽公安”。
2、面試。依據(jù)體能測試分數(shù)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進入面試,末位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面試按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
3、成績公布??偡謹?shù)=體能測試分數(shù)*50%十面試分數(shù)*50%,小數(shù)點后保留兩位數(shù),考試總分數(shù)核對無誤后,在微信公眾號“饒陽人社信息平臺”、“饒陽公安”公示,以考試總分數(shù)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初選名單。比例內末位總成績如出現(xiàn)并列,面試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學歷高者優(yōu)先。因各種原因放棄錄取資格致使計劃空缺的,按考試總分數(sh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體檢。凡進入初選的人員須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五)政審。參照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進行。
(六)公示。經考試、體檢、政審按招聘計劃1:1確定人選后,在微信公眾號“饒陽人社信息平臺”和“饒陽公安”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間及其以后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并經調查屬實的,自報名之日起至聘用后的任何時間,均可取消其聘用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本地公開招聘考試,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公示期滿后,若無問題,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聘用管理及人員待遇
(一)招聘人員實行勞務派遣聘用制。饒陽縣公安局委托勞務派遣機構與招聘人員簽訂合同,不占事業(yè)編制。試用期一個月,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期間發(fā)現(xiàn)招聘錄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用人單位可提出辭退意見。聘期滿后,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檔次的方可續(xù)聘。
(二)工資福利待遇為饒陽縣最低工資標準(現(xiàn)執(zhí)行1580元)的1.5倍,繳納企業(yè)職工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和人身意外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所需費用列入財政預算。
六、特別提示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填報不實、提供虛假材料等情況,即取消資格,并記入不良記錄名單,問題嚴重的追究其責任。
(三)考生應及時關注招聘信息發(fā)布,由于了解信息不及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18—7237052、7778018
咨詢時間: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