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優(yōu)秀人才到基層,各級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干部從基層來的良性互動的選人用人導向,促進機關、基層工作人員合理流動,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請示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公開遴選部分工作人員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人崗相適、以用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民主、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zhì)好、工作實績突出、具有工作經(jīng)歷、群眾公認的工作人員遴選出來。
二、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遴選具體工作由縣遴選干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三、遴選計劃和職位
(一)遴選計劃
本次計劃遴選工作人員共8名。全部為科員及以下職位工作人員。
(二)遴選職位
詳見《丹寨縣2012年縣政府辦公室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截止報名時,仍在編、在職(崗)的丹寨縣科員及以下職位工作人員。具備公務員身份或具備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或具備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者均可參加遴選。
(二)遴選條件
1.政治素質(zhì)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勤奮敬業(yè)、品行端正、吃苦耐勞、工作能力強;
3、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遴選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五官端正;
7.符合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jié)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辦理調(diào)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信息
在丹寨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公開發(fā)布遴選工作信息。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2年6月5 日至 1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管理中心(地址:丹寨縣行政中心大樓6樓)。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及職位所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報考者須如實填寫《丹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報名表請登陸丹寨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www.qdndz.gov.cn下載)。每人限報1個職位。
4.資格審查
由縣遴選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并對遴選職位報名情況和通過審查人員名單及報名相關材料進行復審。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遴選職位的比例達到3∶1及以上方可開考。報名結(jié)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該職位遴選人數(shù)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減少遴選計劃人數(shù)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調(diào)整;取消遴選計劃的,被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