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維護我縣社會治安穩(wěn)定,打擊違法犯罪分子,提高治安巡邏巡查社會面防控能力,使人民群眾安居樂業(yè),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荔波縣現(xiàn)面向全州公開招聘81名公安協(xié)勤隊員?,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具有黔南州戶籍男女適齡青年。
二、招聘職位:
1、公安局各基層文職人員40名(其中女性10名);
2、公安局防暴處突隊員41名(限男性)。
三、招聘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zhì)好,理想信念堅定,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tǒng)一,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2、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工作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志愿投身公安事業(yè);
3、黔南州戶口,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報考文職人員職位的應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計算機基本操作技能,報考防暴處突職位的退伍軍人可放寬到初中文化),年齡在18歲至28周歲,退伍軍人、法律專業(yè)、具有大專以上文化優(yōu)先并放寬年齡至35歲;
4、身體健康,身體體形端正,肢體無殘疾,雙眼裸眼視力均在4.0以上,男性身高在162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6CM以上;
下列人員不得招錄為治安巡邏隊員: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本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內(nèi)外從事分裂祖國活動或為“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成員或受重大刑事打擊的;
6、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公安協(xié)勤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德才兼?zhèn)浜蛽駜?yōu)的原則,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6月11日至20日,報名地點:荔波縣公安局政工室;
2、報名需注意事項:
(1)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戶籍證明、退伍證、學歷證書、立功受獎證書、駕駛執(zhí)照復印件各一份;
(2)報考者本人填寫報名表,一式兩份,每人交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張;
(3)報名時須由參加應聘人員本人前往,不得由他人代為報名。恕不接待信件、電話、電傳、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名;
(4)特別歡迎廣大退役士兵前來應聘;
3、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
4、發(fā)放準考證:報名時即發(fā)放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內(nèi)容:《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兩項占70%,《公共基礎知識》,占30%;
2、筆試時間:2012年6月28日;
3、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4、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三)加分條件
退伍軍人立三等功以上的加3分,具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經(jīng)考核合格后加3分,可累加。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分職位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劃定最低面試分數(shù)線,進入最低分數(shù)線的,確定為參加面試對象,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地點:縣公安局五樓會議室。
(五)體能測試和技能測試
主要是測查報考者身體素質(zhì)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參加面試的考生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即體測項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縱跳摸高三項。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報考文職人員職位的還要參加計算機基本操作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同樣取消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體能測評、計算機考核、汽車駕駛考核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即向在場的紀檢監(jiān)察人員當場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