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32.★下列情形中,屬于民事法律事實的是()。
A.日出
B.備課
C.贈與
D.戀愛
【答案】C
【考點分析】民事法律事實。民事法律事實是指法律所規(guī)定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終止的客觀現(xiàn)象。一個客觀事實是否屬于民事法律事實,看它是否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后果。
根據這些客觀事實與主體的意志之間的關系,民事法律事實分為事件和行為。事件稱為自然事實,與主體的意志無關,如出生、死亡、時間的經過以及那些引起損害的各種自然現(xiàn)象;行為是受主體意志支配的法律事實,如買賣、贈與、租賃、運輸、保管、拾得遺失物、侵權行為等。
在本題中,A項日出是一種自然現(xiàn)象,但沒有引起法律關系,故不屬于民事法律事實;B項、D項屬于人的行為,但該行為本身也不直接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備課、戀愛行為都不足以從法律上約束行為人,故也非法律事實。只有C項贈與,作為人的行為,一旦實施贈與,即可產生法律關系,贈與人受其贈與承諾的約束,受贈人可以通過贈與行為取得贈與物的所有權。
【考生注意】民事法律事實是民法理論問題,作為考點主要是對某些事實的認定方面。如“某物丟失報廢”和“拋棄某物報廢”,是行為還是事件?答案是前者是事件,后者是行為。另外關于不當得利是行為還是事件的問題,有爭議,主流觀點認為是后者。
33.★公民可以適用正當防衛(wèi)方法保護的民事權利是()。
A.名譽權
B.生命權
C.肖像權
D.扶養(yǎng)權
【答案】B
【考點分析】正當防衛(wèi)的適用。正當防衛(wèi)是指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時,行為人采取必要的防衛(wèi)措施。
法律上對于正當防衛(wèi)要求:第一,必須是現(xiàn)實存在的正在發(fā)生的、不加以防衛(wèi)便不能排除的不法侵害行為;第二,實施防衛(wèi)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權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第三,防衛(wèi)造成的直接損害只能加于不法侵害人;第四,防衛(wèi)行為的強度與侵害行為的強度相當。
【考生注意】只要對正當防衛(wèi)制度有基本的理解,該題不難選擇。但該題引出一個信息,即不同的民事權利,其保護方法不同。如消除影響所適用的民事權利,只能是精神性人格權。
34.★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下列智力創(chuàng)作成果中不屬于作品的是()。
A.講稿
B.魔術
C.地圖
D.雜技
【答案】B
【考點分析】著作權的客體作品的范圍。作品是著作權客體,是指在文學、藝術、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chuàng)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chuàng)作成果。我國《著作權法》采用列舉的形式規(guī)定了所要保護的作品的范圍。本題中,A項講稿作為文字作品屬于著作權保護的作品,C項地圖、D項雜技(2001年修改著作權法確定)等在著作權法中都明確列舉作為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只有B項魔術雖然也有創(chuàng)作成分,屬于智力成果的范疇,但著作權法卻沒有列舉,故B項不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考生注意】該題不夠嚴謹?!吨鳈喾ā芬?guī)定作品中包括雜技藝術作品。在2002年《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4條對雜技藝術作品的解釋中明確包括雜技、魔術、馬戲等。按照理論上的解釋,魔術、雜技都必須具有創(chuàng)造性,屬于藝術作品范疇時,方可享有著作權。
35.★★★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下列財產中可以適用善意取得的是() 。
A.首飾
B.記名有價證券
C.麻醉品
D.盜竊物
【答案】A
【考點分析】善意取得的適用范圍。善意取得是所有權取得的一種方式,是指無權處分他人動產的占有人,在不法將其占有的動產讓與第三人后,如果受讓人在取得該動產時出于善意,即取得該動產的所有權的制度。
據《民法通則》以及司法實踐,以下物的取得不適用善意取得:(1)贓物;(2)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遺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飼養(yǎng)動物;(3)法律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如爆炸物、槍支彈藥、麻醉品、毒品、文物等;(4)不動產,不動產適用登記制度,不適用善意取得。(5)屬于特定主體的財產。
本題中,C項麻醉品、D項盜竊物肯定不能適用善意取得。至于B項記名有價證券屬于特定主體,因而也不適用善意取得。故只有A項首飾品符合題意。首飾品包括的范圍很廣,即便是金銀飾品,只要其允許流通,也可以適用善意取得。
【考生注意】善意取得制度多次出題,選擇題類型基本陷于善意取得的適用范圍,本題的考點分析對此進行全面概括。但因為理論上和實踐中對該制度的適用是否適用于盜竊物、遺失物、不動產等還存在很多歧義,因此,要根據命題所給條件靈活把握。如在案例分析中出現(xiàn)遺失物的非法轉讓,價格合理、公開拍賣,依此可以認定適用善意取得。
36.★甲與乙訂立了租期為35年的房屋租賃合同。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該合同中關于租期的約定()。
A.20年以下均有效
B.25年以下均有效
C.30年以下均有效
D.35年以下均有效
【答案】A
【考點分析】租賃合同作為一種債權債務關系,轉移的僅僅是物的使用權,因此,《合同法》第214條規(guī)定:“租賃合同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考生注意】租賃合同中,當事人也可以不約定期限,不約定期限的租賃合同為不定期租賃,不定期租賃中的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20年的租賃期限屆滿,其余的15年無效,如果承租人繼續(xù)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