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安機關主要警種的職責
(一)治安警察的職責
治安警察是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職責是: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社會治安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處理治安案件;管理特種行業(yè);查禁違禁物品;預防犯罪;了解并掌握社會治安動態(tài);預防和處理治安災害事故;進行治安巡邏;發(fā)動群眾參加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等工作。
(二)戶籍警察的職責
戶籍警察是負責管理戶籍、掌握戶口動態(tài)等戶政工作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職責是:執(zhí)行戶口管理制度,做好戶籍管理和人口統(tǒng)計工作。
(三)刑事警察的職責
刑事警察簡稱“刑警”,是負責刑事案件偵破工作的人民警察。刑事警察包括刑事偵查人員和從事刑事科學技術的法醫(yī)、化驗員、鑒定員、警犬訓練員等。其主要職責是:依法進行公開的、秘密的專門調查和運用刑事科學技術,揭露和打擊刑事犯罪;運用公開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眾聯(lián)防控制社會上的復雜場所,限制和縮小犯罪分子的活動空間;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動規(guī)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動。
(四)交通警察的職責
交通警察簡稱“交警”,是負責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進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職責是:依照國家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規(guī),對道路、行人、車輛和駕駛人員進行管理;防止和處理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
(五)外事警察的職責
外事警察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對進出我國(邊)境的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和我國公民進行管理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職責是:依照國家有關出入境管理的法規(guī),對我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入出境、居留、旅行進行管理;對我國公民和外國人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進行處理;發(fā)現(xiàn)和處理外國人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護外國人在我國的合法權益和人身、財產安全。
(六)巡邏警察的職責
巡邏警察簡稱“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線或一定地段用巡邏方式進行勤務活動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職責是:維護轄區(qū)內的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治安案件和突發(fā)性事件;預防和制止犯罪行為;參加處置災害性事故;維護交通秩序;接受公民報警;勸解、制止公共場所發(fā)生的民間糾紛;為社會和公民提供救助和服務等。
(七)督察警察的職責
督察警察是對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的警察。其主要職責是對下列事項進行監(jiān)督:重要的警務部署、措施、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重大社會活動的秩序維護和重點地區(qū)、場所治安管理的組織實施情況;治安突發(fā)事件處置的情況;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治安、交通、戶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執(zhí)行情況;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志的情況;處置公民報警、請求救助和控告申訴的情況;文明執(zhí)勤、文明執(zhí)法和遵守警容風紀規(guī)定的情況;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的情況;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及其他情況。
(八)邊防警察的職責
邊防警察是負責維護我國邊境地區(qū)的社會治安,處理邊境涉外事務的人民警察。邊防警察實行義務兵役制,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其主要職責是:在陸地邊防線和近海海域進行軍事巡邏和警戒;在邊防口岸進行武裝警衛(wèi);依法管理邊境地區(qū)的社會治安;在邊防口岸和民航機場進行邊防檢查、安全檢查;防止非法越境,防范、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和破壞活動,保障國家安全。
(九)消防警察的職責
消防警察是同火災作斗爭的人民警察。消防警察實行義務兵役制,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其主要職責是:依法進行消防監(jiān)督管理;預防、警戒和撲滅火災;對企業(yè)專職消防隊和群眾義務消防隊進行業(yè)務指導;向群眾進行防火滅火的宣傳教育。
應當注意的是,公安機關各警種間的分工與協(xié)作是各警種正確履行職責不可缺少的條件。公安機關為了使人民警察更好地履行職責,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設置了專門的業(yè)務警察建制,從而形成了警種。然而人民警察是個整體,其戰(zhàn)斗力取決于各警種協(xié)同作戰(zhàn)、整體作戰(zhàn)的能力。因此,各警種之間的分工是根據(jù)各不同警種的任務、職責、權限的不同而劃分的,是為了便利日常工作。這種分工是相對的,在發(fā)生重大事件或突發(fā)性事件時,往往是各警種聯(lián)合作戰(zhàn),在需要履行職責時,不允許人民警察借口不屬其職責范圍而拒絕執(zhí)行。
溫馨提示:為了方便廣大考生備考,華圖網校特編輯整理Word版本,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