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犍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樂山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樂人發(fā)[2006]14號)和中共犍為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2012年度公招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犍編發(fā)[2012]23號)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國家公務員考試網現(xiàn)就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職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且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
二、招聘條件、單位、職位和名額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及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且體檢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標準。
5、符合《樂山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有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
5、2012年7月31日以后在讀的全日制學生。
(三)各招聘職位具體條件、單位、職位和名額(詳見附件)
三、加分政策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特崗教師、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的大學生等服務期已滿且符合加分政策的,按照規(guī)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申請加分者務必于2012年8月4 日至 8 月 7 日在工作時間持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等)出具的證明、服務期滿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犍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yè)促進與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聯(lián)系電話:0833-4251503)進行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責任自負。核定的加分結果將于2012年8月 12 日前在犍為人事人才網(www.qwrsrc.gov.cn)上公布。”
四、報名程序及繳費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為2012年7月26日—8月1日。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名網站為樂山人事考試網(新版)(www.lspta.gov.cn)。
(二)報名程序
1、了解政策。應聘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相關注意事項等內容。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應聘者按網絡提示要求先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犍為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3、上傳照片。應聘者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30K的報考者近期免冠證件照。
4、報名要求。
(1)應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職位、應聘條件報名。
(2)應聘者所填學歷和專業(yè)名稱必須與畢業(yè)證一致,且符合應聘職位條件。
(3)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凡多職位報考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4)應聘者上傳的照片應是近期免冠證件照片,不能傳生活照、藝術照、大頭貼、側面照,照片應清晰。
(5)應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完整,在公招中的任何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5、報名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由犍為縣人社局負責。對照職位的應聘條件和照片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并在應聘者報名后的次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時間為2012年7月27 日9:00時至 8月2日18:00時。
(三)網上繳費
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通過的應聘者,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截止2012年8月3日。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繳納筆試費50元,未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和照片審核且完成網絡交費的應聘者,于2012年 8月22—24日自行通過樂山人事考試網(新版)(www.lspta.gov.cn)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