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局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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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局(浙江省水利水電技術咨詢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局(浙江省水利水電技術咨詢中心)系浙江省水利廳直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主要從事水利工程的規(guī)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的編制與評估咨詢,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與評估,水利工程施工圖審查,安全生產(chǎn)評價,水利工程建設代理,項目管理,建設監(jiān)理,以及工程概(估)算審核、預(結)算審價、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招標代理、政府采購代理等業(yè)務,為水利水電建設提供全程技術服務。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評估崗位2人,為專業(yè)技術崗位。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并符合招聘崗位下列具體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水利相關專業(yè)畢業(yè);
2、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并有5年及以上水利設計、咨詢等相關工作經(jīng)歷;
3、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68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上述條件中,工作經(jīng)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截至2014年8月。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15日下午16:00前,發(fā)送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gcjhr@zjwater.gov.cn。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工作業(yè)績等掃描件。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jù)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2014年9月22日17:00前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shù)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shù)的3倍,否則核減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并通過電話方式通知相關人員,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fā)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
1、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對初審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需提供報名表(貼照片)、身份證、學歷證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職稱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套。
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應聘資格。
2、面試
面試采用答辯形式。要求應聘者就水利設計、咨詢等相關工作經(jīng)歷、業(yè)績成果以及對招聘崗位認知、水利工程技術咨詢評估等方面進行陳述并答辯有關問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工作能力、實績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的人員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與考核
面試結束后,在指定網(wǎng)站公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由招聘單位安排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wǎng)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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