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輔警人員195人招聘政策(3)
九、輔警人員的招聘程序有何具體規(guī)定?
答:招聘程序包括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崗前培訓、聘用等環(huán)節(jié)。(詳見《招聘公告》)
報名、筆試、面試環(huán)節(jié)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和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共同組織開展,具體方式內(nèi)容見《招聘公告》
資格復審、心理測試、體檢、政審。參照輔警人員招錄標準組織實施。
聘用。通過各項測試的輔警報考人員,與相關勞務派遣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包括相應附件),派遣到公安機關輔警崗位工作。初次上崗者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內(nèi)應通過崗前培訓。
十、報考者參加面試時應持有哪些證件和相關材料?
答:參加面試的人員應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和崗位任職資格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原件與復印件(A4紙單面復印)。
十一.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怎么辦?
答:遺失身份證的考生,需及時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補辦臨時身份證明,同時,要及時與考試機構聯(lián)系。
十二.對編造假文憑、假經(jīng)歷、考試作弊等弄虛作假行為的報考者應如何進行處理?
答:在招聘的各環(huán)節(jié),違反誠信原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其本次考試、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