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黃山新城實驗學校教師招聘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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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黃山新城實驗學校教師招聘13人公告
為做好市新城實驗學校2015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等規(guī)定,現(xiàn)就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根據(jù)市編委研究,同意設立黃山市新城實驗學校,為市教育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該校坐落于黃山經濟開發(fā)區(qū)萬安路(黃山高鐵站旁),為了滿足該校發(fā)展的實際需要和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市新城實驗學校2015年度公開招聘人員13名,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2014年12月25日起同時在中國黃山網(http://www.huangshan.gov.cn/)黃山先鋒網(http://www.hsxfw.gov.cn/)、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黃山市教育網(http://www.hsedu.cn/)、黃山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hsrskp.cn/下同)及相關媒體上統(tǒng)一發(fā)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即:初中教師為中學一級教師資格及以上,小學教師為小學高級教師資格或中學一級教師資格及以上),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xiàn)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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