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江陰市公辦幼兒園編外招聘100人公告(2)
六、錄取與管理
1、對公示無異議者,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參照《勞動合同法》,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自主擇業(yè)。
2、編外用工人員年收入按澄教發(fā)〔2013〕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3、編外用工按《勞動合同法》管理。具體工作崗位由各鎮(zhèn)(街道)及相關幼兒園統(tǒng)籌安排。
七、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成績公告、相關通知等均將在江陰教育網(www.jyjy.net.cn)和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yhrss.com)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招聘單位不指定復習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862419、86862417(市教育局)
舉報電話:86860220(市監(jiān)察局)、86860423(市人社局)、86862209(市教育局監(jiān)察室)
附件3、
報名提供材料要求
1、報名表(附件2,須從網上下載并打印,更改無效;貼好一張1寸正面免冠近照);
2、學歷證書或應屆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
3、教師資格證書(已取得者提供;尚未取得但2015年已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構出具的“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正在受理過程中”或“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正在辦理過程中”的書面證明);
4、普通話等級證書;
5、戶籍證明材料(江陰市戶籍考生提供戶口簿,江陰生源地考生提供戶籍地派出所證明);
6、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
注: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關非江蘇省域內認定機關且認定時未在相應地區(qū)就讀或就業(yè)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關出具的證書確認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上述有關證書、證件等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有關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
附件2: 報名序號:
報 名 表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
學歷 | 報考崗位代碼 | |||||||||||||||||||||||
是否具有 幼兒園教師資格 |
普通話等級 | |||||||||||||||||||||||
教師資格 認定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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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派出所 | ||||||||||||||||||||||||
身份證號碼 | ||||||||||||||||||||||||
聯(lián)系電話 | ||||||||||||||||||||||||
主要學習、工作簡歷(從初中填起)[注意:請如實填寫各段經歷起止年月、在何單位學習(或任何工作),每段經歷時間須前后銜接]: | ||||||||||||||||||||||||
本人已知曉本次招聘幼兒園編外用工人員的相關規(guī)定,現提出應聘申請,并承諾將遵守編外用工的相關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 本人承諾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是真實、有效的。 本人簽名: 日 期: |
初審: 審核人簽名: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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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審: 審核人簽名: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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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崗位簡介表 | |||||||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專業(yè)及學歷要求 | 教師資格要求 | 普通話等級 | 其他要求 | 招聘人數 | 備注 |
101 | 幼兒園教學崗位編外用工 | 學前教育大專及以上 | 幼兒園教師資格 | 二級甲等及以上 | 97 | ||
102 | 幼兒園教學崗位編外用工(男) | 學前教育大專及以上 | 幼兒園教師資格 | 二級甲等及以上 | 限男性 | 3 | 報名時不定向單位,入圍雙選后與“101”崗位入圍者共同進行雙選 |
合 計 | 100 |
江陰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