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濮陽市清豐縣招聘教師160名公告
為滿足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縣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60名,其中初中教師19名、小學教師130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4名、學前教育教師7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嫦蛏鐣_招聘。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報考初中崗位者,必須是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報考小學崗位、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崗位者,必須是普通高校??萍耙陨袭厴I(yè)生;報考特殊教育崗位者,必須是特殊教育專業(yè);
4、報考初中各類崗位、小學英語、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特殊教育及學前教育崗位者應具有與崗位專業(yè)要求相對應的國家承認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小學語文、數(shù)學崗位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5、凡要求清豐戶口的,均應是2015年6月1日前落戶或遷入清豐;
6、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不符合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有關回避制度要求的;
5、在近五年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
6、違反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的;
7、清豐教育系統(tǒng)在編在冊人員和已被招聘為清豐縣特崗教師的;
8、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崗位和數(shù)量(詳見附表)
共招聘教師160名,其中面向在清豐縣服務或具有清豐縣戶口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定向招聘小學教師 8名,面向原籍為清豐縣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小學教師24名。定向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比例而遞減或取消的名額,相應調整為面向社會招聘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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