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肅省張掖市公安環(huán)保事業(yè)單位招聘12名工作人員公告
2015年甘肅省張掖市公安環(huán)保事業(yè)單位招聘12名工作人員公告已經發(fā)布,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3日--12月2日(共10天),華圖網校為您更新事業(yè)單位招聘具體公告內容。
2015甘肅省張掖市公安環(huán)保事業(yè)單位招聘12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為張掖市社會治安巡邏大隊、環(huán)境工程評估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條件
(一)張掖市社會治安巡邏大隊6名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未就業(yè)畢業(yè)生和在職人員;具有特殊技能的復退軍人,學歷為國家承認中專及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無殘疾、紋身、疤痕,無肢體功能障礙等。
3.具備與招聘崗位相匹配的其它條件。
以上公安相關專業(yè)指:偵查、治安、警察管理、特警、公安視聽技術、警務指揮與戰(zhàn)術、刑事技術、經濟犯罪偵查、交通管理、禁毒。以上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指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試用期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服務期內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進村社區(qū)人員、西部志愿者等基層服務生除外);
(2)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于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處罰的;
(3)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6)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7)曾經或正在參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
(8)歷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9)在各級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的;
(10)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11)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選拔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二)張掖市環(huán)境工程評估中心6名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含2016屆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職人員,。
3.具備與招聘崗位相匹配的其它條件。
以上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指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指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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