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清徐縣公開招聘教育系統(tǒng)教師公告(30人)
為進一步優(yōu)化我縣師資隊伍,提高全縣教育教學質量,根據(jù)《關于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2〕53號)和《關于印發(fā)山西省鄉(xiāng)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fā)〔2015〕120號)精神及有關規(guī)定,我縣將公開招聘教師,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年清徐縣公開招聘教育系統(tǒng)教師公告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教師招聘實行定崗招聘,按崗報名,招聘名額為30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2016年清徐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以下簡稱《崗位設置表》)。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教師資格證及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30歲及以下為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碩士學位及以上研究生可放寬至35歲及以下為198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其他詳見《崗位設置表》。
根據(jù)有關政策規(guī)定,本次公開招聘有10個崗位作為“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用于公開招聘參加太原市范圍內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其中,現(xiàn)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得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地點:清徐縣文體中心文化館一樓大廳。
2、報名時間:2016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報名時須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可報初中、小學,以此類推)、單位主管部門準考證明、減免考務費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張進行報名(復印件均用A4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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