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東日照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招聘輔助警務人員簡章(35人)
導讀:2019山東日照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招聘輔助警務人員35名,報名時間:2019年1月29日至2月19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鄭州路78號)政工室,聯(lián)系電話:0633-7997365。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主要測試時事政治、公安基礎知識等。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從事職位工作所必需的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反應應變、職位匹配度、言語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華圖在線整理其公告內容如下:
根據政府辦《關于貫徹魯政辦字〔2016〕221號文件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我單位現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tǒng)稱“輔警”),所招聘人員派遣到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0年1月至2001年 1月期間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職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體健康,體形端莊,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
(六)具備擬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目前正在我市從事輔警工作的,不得報考。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二、招聘職位及招聘計劃
招聘勤務輔警35人。具體招聘職位、招聘計劃及條件要求見《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的公安輔警,按勞務派遣形式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履行輔助性警務職責,對公安機關警務活動和內部工作起輔助、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