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東營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30人)
根據(jù)《山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山東省公安機關輔員招聘工作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受東營市公安局委托,東營眾邦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tǒng)稱“輔警”),所招聘人員派遣到東營市公安局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及職位
根據(jù)派遣計劃,招聘輔警30人,派遣到東營市公安局工作。具體招聘職位詳見《東營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警務輔助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的輔警屬非在編人員,按勞務派遣形式管理,從事輔助性警務職責,對公安機關警務活動和內部工作起輔助、保障作用。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齡18-30周歲(1988年 6月23日至2001年6月23日);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齡18-25周歲(1993年6月23日至2001年6月23日),以上均具備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服從用工單位正常崗位調配;
(五)身心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嗅覺遲鈍,無口吃,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無肢體功能障礙;
(六)具備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確定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6月24日9:00— 25日11:00
查詢時間:2019年6月24日11:00—25日17:00
報名網(wǎng)站: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dylss.dongying.gov.cn)
具體報名辦法:應聘人員登陸指定報名網(wǎng)站,按要求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其中取得國家承認學歷人員應聘的,須上傳個人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照片,《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取得國外學歷人員報考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照片;崗位要求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及有相關身份等要求的,須同時上傳相關證書和證明材料照片(證件或證明材料原件照片內容須清晰,文件格式為jpg格式,文件大小為100K以下)。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