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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臺江縣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簡章(39名)

2019-07-30 08:31  |  臺江縣人民政府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導讀:2019臺江縣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工作39名,報名時間:2019年7月30日至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報名地點:臺江縣公安局政工室(四樓410室)??荚噧热荩?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xiàn)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guī)程》。此公告由華圖在線整理發(fā)布,更多最新招警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官網(kotalee.com)。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公安隊伍建設,根據(jù)《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用人額度管理辦法(試行)》和《貴州省建設留置專業(yè)看護隊伍的指導意見》及《黔東南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現(xiàn)公布實施。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27人和留置專業(yè)看護隊隊員12人。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黔東南州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至2019年7月10日。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具有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勇敢精神,熱愛公安事業(yè),無違法違紀行為,無不良嗜好,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人社部發(fā)〔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4.具備擬報考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近五年內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4.定向到具體行業(yè)(單位)、縣(市)的應屆畢業(yè)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5.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受立案調查、偵查和起訴期間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養(yǎng)或者有吸毒史的。

  8.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對原從事輔警工作自行離職的,在離職期未滿三年的。

  11.體表有明顯缺陷或紋身的。

  12.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所需資格條件的。

  13.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

  四、公開招聘信息

  此次招聘通過臺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taijiang.gov.cn/)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本網站為此次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網站。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30日至8月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臺江縣公安局政工室(四樓410室)

  (二)報名要求

  1.報名時,考生根據(jù)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臺江縣2019年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份,并繳納100元考務費和50元公安尿檢材料成本費。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照片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

  3.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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