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拱墅區(qū)公安分局警務輔助招聘公告(200人)
導讀:2019年浙江拱墅區(qū)公安分局警務輔助招聘200人,現場報名時間:2019年8月5日至8月16日(上午9:30-11:20,下午14:30-17:00),筆試內容包括公共部分和技能部分兩個科目,每個科目滿分100分。公共部分筆試范圍主要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時事政治,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相關內容及基本法律包括《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應知應會內容;技能部分根據招聘崗位業(yè)務或工作技能需要分別設置。關注華圖在線官網(kotalee.com),關注更多最新浙江公安局招警資訊。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規(guī)定,拱墅區(qū)公安分局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200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情況詳見各單位具體招聘計劃表。(詳見附表)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截至至公告之日);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戶籍不限;
(四)勤務輔警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其中文職輔警應具備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需適應夜班;
(五)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條件可適當放寬。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二)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三)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工作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六)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由考生自愿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確認)
時間:2019年8月5日至8月16日(上午9:30-11:20,下午14:30-17:00)
地點: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區(qū)分局政治處514辦公室
應聘人員根據個人意愿和公告內容,自愿報名,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確認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2.報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證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