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省公安廳第二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38名)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筆試暫定時間:2019年9月28日(周六)上午9:30至11:00)
2.筆試內(nèi)容: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為純客觀題型,主要考察綜合素質(zhì)能力,不指定考試用書。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到的視為放棄考試。
考試作弊,直接取消報考資格。報考人員可于筆試后5個工作日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和資格復核。
1.面試人數(shù):應聘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數(shù)不多于1:6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shù)在4人以上的崗位按照不多于1:4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時間、地點、入圍人員名單及相關規(guī)則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
3.資格復核:用人單位對進入面試人員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進行現(xiàn)場復核,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人選。
(三)綜合成績。
一般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應聘人員依考試總成績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包括犯罪記錄等情況。
(三)補錄。
如出現(xiàn)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廣東省公安廳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六、聘用
通過體檢、考察、資格復核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廣東省公安廳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
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出現(xiàn)空缺的職位,可由廣東省公安廳在相同相近職位條件的合格應聘人員中進行調(diào)劑補錄。
七、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及附件。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的,或在應聘過程和聘用期間弄虛作假,違反誠信原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所簽勞動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責任。
(二)從筆試到聘用的任一環(huán)節(jié)中,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的,在3年內(nèi)不得應聘廣東省公安廳警務輔助人員。
(三)面試及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等有關事項將在廣東省公安廳政務網(wǎng)(www.gdga.gov.cn)上公布,應聘人員須留意相關網(wǎng)站及時登陸查詢。
本公告由廣東省公安廳負責解釋。
附件:
1.廣東省公安廳2019年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xls
廣東省公安廳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