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漳州東山島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36人)
3.理論考試(100分)
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對基本法律知識和黨的十九大主要精神等進行測試。
(四)人員確定
職位報考出現(xiàn)缺額的,相應職位的招聘人數(shù)一律調劑為“02應急處突”勤務輔警招聘人數(shù)。
擬聘用人員名單根據(jù)理論考試成績排名先后進行確定(成績相同時,體能測試成績靠前的優(yōu)先錄取),若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出現(xiàn)缺額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公示
根據(jù)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東山公安微信公眾服務號(dsgawxpt)和中國海峽人才網漳州頻道(http://zz.hxrc.com/)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合同簽訂
(一)崗前培訓。擬聘用人員需進行不少于10天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與東山縣城市巡防應急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二)工資待遇。試用期期間的三個月工資待遇約1800元/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考核合格的,給予轉正,轉正后的月工資約3300元(含五險)。一年后,經選拔入圍優(yōu)秀序列的,晉升工資待遇,年薪約5.3萬元(含五險一金)。
(三)合同期限。勞動合同3年一簽,合同期滿后勞動合同自行解除,個人現(xiàn)實工作表現(xiàn)良好的根據(jù)工作需要可以續(xù)聘。
六、注意事項
1.招聘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方案》規(guī)定或不符合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和職位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的,直接取消體能測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試題等,誤導應聘人員的,均與東山縣公安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應聘人員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東山公安微信公眾服務號(dsgawxpt)和中國海峽人才網漳州頻道(http://zz.hxrc.com/)是發(fā)布招聘公告、參加考試、面試、體檢和聘用公示等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同時,在招聘過程中,確保通訊暢通。
4.應聘人員住宿、體檢、交通費用自理。
5.遞交的材料不予退還。
6.進入聘用環(huán)節(jié)后,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參加或放棄的,2年內不得報考東山縣公安局輔警。
7.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
東山縣公安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