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省徐州豐縣引進經濟人才35名公告
2020年江蘇省徐州豐縣引進經濟人才35名公告已經公布,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5月20日至25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為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全面的經濟人才隊伍,助推“工業(yè)立縣、產業(yè)強縣”戰(zhàn)略加快實施,擬引進經濟人才3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
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精神及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要求。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tǒng)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zhí)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定向培養(yǎng)生、委托培養(yǎng)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yè)生不列入引進范圍。豐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名。
二、引進崗位
引進的經濟人才統(tǒng)一參照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進行管理,統(tǒng)一選派到縣綜合經濟部門工作。
三、引進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五)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分別為35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戶籍和專業(yè)。
(六)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尚未解除紀律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有刑事犯罪、受處分記錄的人員;有政策規(guī)定或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xiàn)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有相關規(guī)定不宜應聘的人員。
四、引進程序
(一)報名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 報名網址:http://218.3.233.8:8181/Default(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板塊”)
2.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0年5月20日9:00-5月25日16:00
3. 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5月20日9:00-5月26日16:00
4. 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和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0年5月20日9:00-5月27日16:00
5. 繳費確認時間:2020年5月20日9:00-5月28日16:0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像素≥300×215)。
【特別提醒:考生務必誠信報考,應按引進崗位要求和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縣經濟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2.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內,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筆試報名費用100元,繳費完成即報名成功,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3.網上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陳述申辯。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進行報名確認、上傳照片、繳納筆試費用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應聘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考生須密切關注相關通知公告,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網站下載打印。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豐縣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0516-89215108)。
(四)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以筆試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為準。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發(fā)布網站進行公布。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2.資格復審
從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不超過引進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在公告發(fā)布網站進行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原則上應本人到場,確因故無法到現(xiàn)場的,可以提供委托書代為資格復審,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有效期內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③《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④ 縣外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應屆畢業(yè)生可暫緩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如因受疫情等政策影響,取得時間按照國家有關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但須提供本人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lián)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資格復審當日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合格的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同時收取面試費100元。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從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要求,在公告發(fā)布網站進行公布。
3.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成績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根據考生人數,若存在兩個(含)以上面試考場,采用加權值方法核算考生的最終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
4.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加權后的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面試工作結束后,在公告發(fā)布網站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