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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內蒙古商貿職業(yè)學院招聘工作人員33名公告

2020-06-13 12:20  |  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在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開考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調整招聘計劃或因無人報考取消的崗位,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2、資格復審的相關要求、時間、地點、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舉報電話和所需攜帶的證件、證明及相關規(guī)定等詳細內容,提前7天在發(fā)布招聘公告或報名網站及學院網站上公告。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1. 面試工作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公告至少提前5天在報名網站和學院網站公布。

  2.面試方式:

  (1)專任教師崗位:面試采取命題試講的方式,試講時間20分鐘,滿分100分。試講采用板書方式,不使用多媒體。

  (2)實驗實訓管理崗位:面試采取技能測試的方式,面試時間30分鐘,滿分100分。

  (3)管理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20分鐘,滿分100分。

  (4)輔導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

  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由考官簽字。面試當日內,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須在同一考官組并使用同一套試題。

  3.應聘“蒙漢兼通”崗位和專任教師崗位的人員,面試須用漢語作答或試講;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面試可用漢語也可用蒙古語作答(應聘者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對用蒙古語作答的應聘人員,安排2名蒙古語翻譯人員。

  4.面試考官由 7人組成,其中非本單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脊夙毦哂懈碧幰陨下殑栈蚋备咭陨蠈I(yè)技術資格。

  5.應聘人員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考場,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考場的按棄考處理。面試前應聘人員按崗位抽取面試順序號,由工作人員按照順序號依次叫應聘者入場面試,進入面試現場后考生只能報順序號不能報姓名等個人信息。

  6.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75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7.面試命題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命題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入闈命制。試題命制、印刷、接轉、保管和啟用等環(huán)節(jié)必須符合保密規(guī)定,整個過程招聘單位須派紀檢工作人員全程監(jiān)督。面試考場采用標準化考場。

  六、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由學院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學院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一)體檢

  1、體檢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在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y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進行。

  2、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將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名單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備案。

  (二)考察

  學院組成考察組對進入考察階段的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等進行考察,并對個人檔案中的有關情況進行考察。對考察不合格的,經學校黨委研究確定,取消聘用資格。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七、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公示前按照管理權限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和人社廳審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和學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前被其他事業(yè)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自治區(qū)人社廳下發(fā)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fā)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四)公示結束后,報自治區(qū)人社廳辦理審批手續(xù)。學院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與初次就業(yè)的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有關條款執(zhí)行,并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八、其他事項

  (一)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各相應條款執(zhí)行。

  (二)本方案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471-5279953(學院人事處)

  監(jiān)督電話:0471-5279970(學院紀檢監(jiān)審處)

  監(jiān)督電話:0471-2856813(自治區(qū)教育廳)

  網報技術咨詢電話: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內蒙古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

  本簡章由內蒙古商貿職業(yè)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內蒙古商貿職業(yè)學院2020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廳

  內蒙古商貿職業(yè)學院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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