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招聘第二批留置看護巡邏輔警公告(35人)
湘潭市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留置看護巡邏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jù)《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湘潭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5名警務輔助人員承擔留置對象專職看護和巡邏防控工作,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勤務輔警35名(其中女輔警7名),具體崗位及要求如下:
序號 |
所在部門 |
類別 |
崗位 |
招錄人數(shù) |
性別 |
年齡 |
身高 |
學歷 |
專業(yè)要求 |
1 |
湘潭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特別勤務大隊 |
勤務輔警 |
留置看護巡邏 |
28 |
男 |
18周歲以上 |
1.65米(含1.65米)以上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7 |
女 |
18周歲以上 |
1.58米(含1.58米)以上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熱愛輔警事業(yè),具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yè)心,服從分配;
3.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5年5月3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間出生);女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3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間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4.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殘疾,身體無紋身,面部無明顯疤痕等特殊標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依照國家規(guī)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方式:由本人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6 月 7 日- 6月11 日(為期5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湘潭市湘盾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區(qū)河東大道紅旗街道1240號<原紅旗大廈>湘盾集團);市內(nèi)乘坐105路、37路、5路、31路、126路、102路、綜保區(qū)河東專線等公交車至療養(yǎng)院下;聯(lián)系人:王女士:13973292996;肖女士,聯(lián)系電話:0731-55297205。
重要提示
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潭市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http://xtga.xiangtan.gov.cn)公布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成績公布、面試公告、體能、體檢、考察、公示等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張,由本人填寫《湘潭市公安局留置看護巡邏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所填寫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須詳細、真實。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填寫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內(nèi)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參考要求另行通知;
2.筆試內(nèi)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
(二)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態(tài)儀表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如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參考人數(shù)未形成有效競爭的,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成績合成與排名
1.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所有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2. 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三)體能測試
1.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入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納入體能測試;
2.體能測試內(nèi)容為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跑,參考人員當場簽字確認本人成績。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評定合格與不合格;
3.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向在場的監(jiān)督人員當場提出,對事后考生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體能測試所有項目均當場當次進行,對事后考生提出的復試申請不予受理;
4.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1.體能測試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排序(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序),按招聘計劃1:1確定體檢對象; 超出招聘計劃數(shù)人員納入后備人才庫(有效期一年),作為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的補錄對象,補錄對象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順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順序)進行體檢、考察與政審等環(huán)節(jié)再確定。
2.體檢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統(tǒng)一組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六、考察與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由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期間的表現(xiàn)。政審主要審查政審對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歷史情況,政審對象及其直系親屬在重大歷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現(xiàn),政審對象及其直系親屬有無違法犯罪記錄情況。
在體能、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因各種原因導致崗位空缺時,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遞補。
七、公示
考察與政審合格者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確認后將在湘潭市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http://xtga.xiangtan.gov.cn)、湘潭人事考試網(wǎng)(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jīng)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按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其工資福利、裝備配置、教育培訓及日常管理所需經(jīng)費由市財政全額保障。
(一)月工資構成(月工資+看護值班補貼+層級工資+工齡工資)
1.月工資:(基本工資2500元+月考核獎1000元);
2.看護值班補貼:按每值守一天100元計算;
3.層級工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執(zhí)行前按工作每滿一年增加工齡工資100元/月,5年為限)。
(二)福利:傳統(tǒng)節(jié)日過節(jié)費200元/個(全年3個)。
(三)年終雙薪:全年考核結果合格以上者,每年12月份發(fā)放雙倍基本工資(當年7月1日前上崗的)。
(四)免費發(fā)放警務輔助人員制式服裝。
(五)免費提供食宿。
(六)每兩年免費提供一次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法定程序辭退)。
(七)按規(guī)定統(tǒng)一繳納社會保險單位負責部分,并購買意外險。
十、工作地點、崗位職責、工作模式
(一)工作地點:湘潭市岳塘區(qū)昭山鄉(xiāng)楠木村(湘潭市監(jiān)察留置中心)。
(二)崗位職責:執(zhí)行監(jiān)察留置看護和街面巡邏防控任務。
(三)工作模式
1.執(zhí)行留置看護任務期間,實行軍事化管理,按照四班四運轉模式,每4小時一個班;
2.執(zhí)行巡邏防控任務期間,實行半軍事化管理,非巡邏時間參加日常訓練和備勤。
十一、其他事項
1.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2.本方案由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附件1:湘潭市公安局留置看護巡邏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湘潭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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