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梧州市藤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60人)
藤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了緩解我局警力不足的問題,充實警務輔助人員隊伍,進一步做好我縣公安工作,提升我縣社會安全感和群眾滿意度,我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60 人。為此制定本招聘公告:
符合條件且有意應聘者請于2021年6月10日前持個人應聘材料到藤縣公安局信訪室( 聯系電話:0774--7285522)報名應聘,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和崗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名:紀委監(jiān)委崗位25人(女性2人);交通管理崗位6人(女性2人);局機關各單位崗位15人(女性2人),各派出所崗位14人。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品行端正,熱愛公安工作;
2.梧州市戶籍(梧州市轄區(qū)、市、縣);
3.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即1986年5月17日至2003年5月17日期間出生);
4.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備招錄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優(yōu)先錄用(報名時帶原件和提供復印件):
1.士官;
2.服現役期間,有榮立三等功以上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邊遠地區(qū)和艱苦地區(qū)服役的;
(三)應聘紀委監(jiān)委崗位,需接受封閉式管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在讀的普通高校學生;
7.現役軍人;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文化考試、體能測評、面試、政審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放棄或者缺席參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的,均視為放棄報考和聘用資格。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在2021年5月17日至6月10日的正常上班時間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個人簡歷、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計劃生育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到藤縣公安局信訪室( 聯系電話:0774--7285522)報名。
(二)2021年6月15日上午9時進行筆試,下午3時00分進行電腦試(考試時遲到15分鐘取消考試資格)。考試內容:時事政策、公安基礎知識、《憲法》、《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知識。
(二)體能測評時間: 2021年6月16日(以體能測評公告為準)。
(三)體能測評地點:待定。(以體能測評公告為準)
(四)所有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必須結合本人身體狀況,憑個人意愿參加體能測評,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或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應當放棄參加。考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五)體能測評項目為:
男子:10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遠、俯臥撐;
女子:8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遠、仰臥起坐。
各體能測評項目評分標準詳見《藤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標準評分表》(附件4)。個人體能測評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種,不計分。
六、面試
(一)面試名額、時間和地點
1.面試名額:根據筆試成績、電腦測試成績及對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根據計劃招聘人數確定面試人選1:2的比例,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如按以上綜合成績達不到規(guī)定的比例,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2.面試時間:待定(以面試公告為準)。
3.面試地點:待定。(以面試公告為準)
(二)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面談考察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者的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
七、考察、體檢和公示
(一)政審考察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政審考察、體檢人選1:1的比例,對面試合格的人選按照個人總成績(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電腦試成
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政審考察和體檢人選。
政審考察參照人民警察招錄的要求進行,重點考察是否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品德、素質、能力,以及審查是否有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
(二)體檢
體檢安排由藤縣公安局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見附件3),體檢費用自理。
(三)公示
招聘單位經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藤縣公安宣傳欄或藤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放棄政審、體檢、聘用資格的,相應職位可以依次遞補考察、體檢人選。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補錄人員。
八、聘用
對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審核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可擇期從候錄庫中遞補聘用人選。
各方面審查、崗前培訓合格后與藤縣公安局簽訂聘用合同。
對招聘人員,應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間需接受崗前培訓。在試用期間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九、建立候錄庫
體能測評、面試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員全部納入藤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候錄庫,自面試成績公布之日起,有效期半年。在有效期內,縣公安局可結合本局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空缺情況,根據人崗相適應的原則,優(yōu)先從候錄庫人員中進行招聘,經政審考察、體檢合格的,可聘用為藤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并享受相應崗位待遇。
十、工資福利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辦理編制手續(xù)。
2.聘用人員在崗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終止合同條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個人現實表現,考慮可以續(xù)聘。
(二)薪酬待遇
1.輔警薪酬約3200~5500元/月(含單位及個人繳納的社保繳費)。
2.統(tǒng)一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享受帶薪年休假等相關福利待遇。
十一、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文件規(guī)定,遵守組織紀律,以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組織開展招聘工作。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處理;對違反規(guī)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員與所有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一律實行回避。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十二、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相關附件。
(二)考生參加筆試、電腦試、體能測評、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藤縣公安局具體組織實施,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本公告由藤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藤縣公安局咨詢電話:0774-7285522。
附件:報名登記表.xls
藤縣公安局
2021年5月31日
更多招警信息請點擊【招聘資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