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證監(jiān)會法律崗??疾糠值男骂}型與新考點牌【考生回憶版】
今天,國家公務員證監(jiān)會專業(yè)科目考試拉下帷幕,雖然考試結果還沒有公布,相信各位考生都能平穩(wěn)發(fā)揮,華圖教育祝福各位小伙伴都能如愿以償、享受金榜題名的喜悅。
國家公務員考試-證監(jiān)會法律專業(yè)科目,考查具備證券期貨監(jiān)管工作所必需的法律專業(yè)知識和相關綜合應用能力;由于證監(jiān)會法律類崗位需要考生具備專業(yè)的法律功底和扎實的知識體系。因此需要考生記憶的法條也比較多;除了對法條進行記憶外,還需要考生學會活學活用,要將法條結合具體案例進行分析。
據考生回憶,今年的證監(jiān)會法律崗的考試在考點分布、重要內容和試題難度等方面又出現了新的變化。那么與以往相比今年證監(jiān)會法律崗的筆試題目有什么新的題型和考點呢?接下來小編帶大家進一步剖析。首先,讓我們通過下面的表格直觀地了解一下近兩年法律崗專業(yè)知識的考點分布情況吧。
2021涉及考點 | 2022涉及考點 | |
證券期貨基金法律 | 證券交易行為、證券法律制度中的信息披露、證券公司的專屬業(yè)務類型、影響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的重大事件、證券發(fā)行交易、中國證監(jiān)會概述、證券發(fā)行的條件、上市公司收購、證券民事集體訴訟制度、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的信息公開和禁止行為、基金托管人、公募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及行使、期貨交易的基本規(guī)則、期貨的概念、期貨市場基本交易制度、公開募集基金份額上市交易條件、票據概述 | 基金財產、基金管理人、公開募集基金以及募集金額、公開披露基金信息、票據權利與責任、票據行為、票據追索、證券上市、證券服務機構、上市公司收購、信息披露、證券交易 |
公司企業(yè)法律 |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項、公司財務與會計制度、發(fā)行記名公司債券的載明事項、股份有限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解散原因、出資方式、股東大會、公司董事、股份的轉讓、一人公司、公司資本及股東出資、合伙企業(yè)的解散與清算 | 股東會召開、公司稅后利潤分配、董事會、股份有限公司 |
民事經濟法律 | 民事仲裁、《民法典》中撤銷權、《民法典》中訴訟時效、擔保物權、《民法典》中民事糾紛處理、《民法典》中非營利法人、《民法典》中保證、《民法典》中諾成合同、《民法典》中用益物權、履行順序、質押權、《民法典》中侵權責任主體 | 《民法典》中民事主體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情形、代理、擔保物權、合同履行、責任主體的特殊規(guī)定、損害賠償、所有權、訴訟時效、《勞動法》中工作時間以及休息休假、《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
行政刑事法律 | 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行政賠償義務機關、刑罰的執(zhí)行、破化金融管理秩序罪、行政許可的實施、行政許可概述、行政處罰的時效 | 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處罰減輕處罰的情形、行政強制、行政訴訟法、行政許可、行政復議 |
訴訟法律和其他法律制度 | 監(jiān)察委員會、《刑事訴訟法》中應當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民事訴訟法》的強制措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公民的基本權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行政訴訟、依法治國理念 | 刑事訴訟證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法、民事訴訟法中的管轄、仲裁法 |
由上表可知,此次考試中,考點出現變化,較去年相比考點比較集中,提升了在證券基金法律的比重;公司企業(yè)法律題量與去年相當,但考點更為集中;民事經濟法律中民法典的考查居多;行政法、刑法、訴訟法和憲法法律都有涉及,總體來看,題目的難度中等。
一、題型無變化
此次考試中,題型沒有出現重大變化。從近兩年考生回憶的題目來看,法律部分分為:單項選擇40題,多項選擇15題,不定項選擇5題。
二、新法成為熱門考點,《民法典》新增內容有涉及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橐龇ā⒗^承法、民法通則、收養(yǎng)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據考生回憶考試中涉及到熱門考點——代理:
(考生回憶試題)根據《民法典》,以下關于代理的表述,正確的是:
A. 對于行為人實施的無權代理行為,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追認
B.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C. 被代理人喪失民事權利能力的,法定代理終止
D. 經被代理人書面秀托,代理人可以代頭到低擁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民法典》的考查體現出對于新法的重視,在我們前期授課以及書籍中對于民法典都有較為詳盡的講解,幫助考生應對自如。
三、強化對于證監(jiān)會機構的認知,出題更加多元
此次考試中,體現對于報考單位的考查,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是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yè)單位,是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依法對證券市場實行監(jiān)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考生回憶試題)根據《證券法》,以下表述不正確的是:
A. 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進行監(jiān)督檢查或調查,其監(jiān)督檢查、調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B. 拒絕、阻礙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監(jiān)督檢查、調查職權的,由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一下罰款,并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C. 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依據調查結果,對證券違法行為作出的處罰決定,可以不公開
D. 對涉嫌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實名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按照規(guī)定給予舉報人獎勵
四、新增勞動法的考點,成為此次考試中的亮點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有密切聯系的其他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新中國成立后,先后制定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guī)來保障勞動者的權益。此次考試中,出現的《勞動法》中的考點是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以及休息休假制度。體現了對于勞動者保護的重視。
(考生回憶試題)根據《勞動法》,以下關于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A.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B.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C.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D.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通過對于新題型的分析,給我們很多啟示,法律部分雖然法條眾多,內容復雜,但是考試過程中還是有所側重,只要進行系統培訓,以不變應萬變,相信各位考生都能考上心儀的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