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單位初審
各考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隨時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如果考聘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
用人單位考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網上報名期間,各考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當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3、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0年12月24日-29日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請務必下載打印并填寫《2010年臨沂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試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2011年1月6日-8日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根據(jù)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0年12月30日上午8:30-11:30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辦公樓四樓臨沂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聘工作辦公室辦理減免手續(xù)。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廳、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4、定向考聘
根據(jù)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臨人社發(fā)[2010]44號)規(guī)定,對中央、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人員(臨沂市生源或在臨沂市從事基層服務的),服務期滿2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12月23日),經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設置專項計劃實行定向考聘。具體崗位詳見附件2。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報考非定向考聘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考聘有關政策,也不再加分。已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不得再應聘定向考聘崗位。
?。ǘ┵Y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取消考聘資格。
進入面試審查范圍的人員,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及《2010年臨沂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應試人員誠信承諾書》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派遣證)、身份證、戶口簿。符合條件的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手續(xù)。在職人員同時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實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信外,還須人事代理機構出具人事代理證明信。中央、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等實行定向考聘的基層服務人員,除出具當年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外,“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須出具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yè)生須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yè)生須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向考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醫(yī)療衛(wèi)生崗位筆試內容主要為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教育、藝術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2011年1月9日,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后,按以下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并于網上公布。相同職位聘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 1:2的比例(其中聘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tǒng)一確定為28人)。對達不到面試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計劃考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考聘計劃;計劃考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考聘計劃。應聘用人單位急需緊缺專業(yè)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研究,報市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同意后可適當放寬。
根據(jù)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進入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