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說課。根據(jù)報考學科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說課人員。對進入說課范圍的人員再進行資格復審。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說課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等額遞補。復審通過后,說課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說課證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說課。說課考務費70元。說課成績滿分100分。說課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小學現(xiàn)行教材(報考政治、歷史、地理考生說課內容為思品與社會學科,報考物理、化學、生物考生說課內容為科學學科,其余考生按所報學科說課)。說課評委異地聘請,說課次序和課題抽簽確定。依據(jù)筆試成績占60%、說課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總成績,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如果同一招聘學科應考人員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第一特困生、第二省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的順序確定。
4、審查檔案。對確定的體檢和考核人員調檔審查,若發(fā)現(xiàn)提供材料與檔案不符或有違法記錄的,取消體檢資格。產生的空缺,根據(jù)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5、體檢與考核。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按規(guī)定項目進行體檢(參照國家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體檢合格標準),并對入選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嚴格審查檔案。體檢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據(jù)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
6、公示。體檢與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對擬錄用人員在報名地點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7、選崗。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報考學科和需求單位,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總分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
8、錄用。選崗后,由教育局推薦到選擇單位聘用。被錄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試用期12個月,聘期為三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經聘用,用人單位與被錄用人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市編辦出具編制手續(xù),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聘期結束,考核不合格的,終止聘用。工資待遇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4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報名地點:肥城市教師進修學校
考試時間:2011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
考試地點:在新城設置,具體地點在準考說課證上注明。
說課時間:2011年8月24日。地點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321250718764856319
五、組織領導
整個教師招聘工作,在市政府領導下進行,由市紀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在教育局設教師招聘辦公室。市紀檢部門對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簡章》由發(fā)布單位負責解釋。
肥城市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