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國煤炭地質總局浙江煤炭地質局及直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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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國煤炭地質總局浙江煤炭地質局及直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煤炭地質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煤炭地質局:隸屬中國煤炭地質總局,為中央直屬二級事業(yè)單位,下屬事業(yè)單位7家,國有企業(yè)及控股公司8家,擁有杭州、湖州、金華、余杭瓶窯四個基地,主要承擔浙江省煤炭地質資源以及非煤礦產資源的勘探和相關科研任務。
中煤杭州分公司:浙江煤炭地質局下屬事業(yè)單位,主要從事地質勘查及其延伸業(yè),涉及煤炭勘查、煤層氣、頁巖氣勘探、鹽巖勘探、地熱等業(yè)務。本次招聘崗位的工作地點隨所承接項目而定,目前主要在四川、江西、安徽等省。
招聘單位內部實行企業(yè)化管理,暫不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績效工資制度。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3個崗位各1人。
中煤杭州分公司崗位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留學歸國人員視同對待。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中國煤炭地質總局浙江煤炭地質局2015年招聘崗位表》,附件1)。
應屆畢業(yè)生及留學歸國人員必須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18日期間,通過郵寄方式向招聘單位報名,并提供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院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正在申請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可提供申請材料)等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復印件1份。中煤杭州分公司應聘人員應同時提供完整的在校成績記錄(由畢業(yè)學校蓋章確認)。郵寄時,請務必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應聘”,報名時間以寄信地郵戳時間為準。應聘人員可同時將報名材料發(fā)至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以備查詢。各單位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附后。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fā)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初定于7月上旬在杭州舉行,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浙江煤炭地質局招聘崗位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中煤杭州分公司招聘崗位考試只安排面試。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1、筆試
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籍)。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
圍面試人員名單。
中煤杭州分公司不安排筆試,以在校專業(yè)課程成績?yōu)橐罁?,擇?yōu)確定3-5人直接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和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就業(yè)推薦表和留學歸國人員申辦學歷、學位認證書材料)及在校成績記錄(僅針對應聘中煤杭州分公司的人員)等材料原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主要考查崗位匹配度、適應能力、專業(yè)水平和綜合素質。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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