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定南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92人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引進優(yōu)秀教師人才,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令)、《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贛教發(fā)〔2016〕1號)及定府辦抄字〔2016〕5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縣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根據(jù)我縣實際,現(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年江西省定南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92人公告
一、招聘原則
貫徹德才兼?zhèn)浜?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一)農(nóng)村幼兒教師:3名。
(二)中小學教師:58名。
1、農(nóng)村小學教師45名:語文14名、數(shù)學14名、音樂3名、體育6名、美術6名、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2名。
2、高中教師13名:思想政治1名、語文1名、數(shù)學2名、英語1名、物理2名、化學2名、歷史1名、地理2名、生物1名。
(三)職中教師:1名。
職中教師1名:高中技術(汽車類)1名。
(四)特崗計劃教師30名:
1、農(nóng)村小學教師6名:語文3名、數(shù)學3名。
2、農(nóng)村初中教師24名:語文4名、數(shù)學6名、英語3名、物理3名、化學3名、生物2名、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3名。
三、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參加全省統(tǒng)一筆試,并入闈面試的考生本人于2016年7月11日至7月12日18:00前到縣教體局四樓會議室,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2016年7月14日18:00前進行遞補人員資格審查。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1、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以及其他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用A4紙復印各1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派出所)出具的未違法犯罪證明,已婚者還需提供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2)報考非特崗計劃小學教師崗位(不含農(nóng)村小學游泳體育教師崗位)及農(nóng)村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需攜帶本人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用A4紙復印1份)。
(3)2016年未取得相關證件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簽章的學歷、專業(yè)、教師資格條件等相關證明。2016年通過教師資格認定、暫未領取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須提供認定機構(gòu)出具的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證明。
(4)機關事業(yè)單位及國有企業(yè)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填寫《定南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2份(定南縣政府網(wǎng)下載,A4紙打印,具體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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